未婚懷孕先罰款,再辦證。
首先需要明白的是,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計生部門的處罰:計劃生育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布的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下列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未婚男女已滿法定婚齡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在處罰完成后,才能進行辦證。所以說,未婚懷孕先罰款,再辦證。
1、男女結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話,必需先去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明,生孩子的時候相關部門要檢查,比如醫院、管計劃生育相關部門,這個證相當于工商的許可證一樣,有這個生育服務證就代表國家批準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懷孕7個月的時候要靠這個生育服務證來啟動你的生育保險辦理程序。
3、育齡夫妻持《生育服務證》接受圍產期醫療保健服務,根據需要選擇參加宣傳、咨詢、培訓,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節育服務。
4、給新生兒上戶口。領取了《生育服務證》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應當持《生育服務證》和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到戶籍部門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1] 新生兒上戶口跟生育服務證沒有必然關系,衛生部關于印發《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衛基婦發[2001]45號)規定:三、新生兒父親或母親或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到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人口登記手續。四、非父母戶籍所在地出生的嬰兒,持出生地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回父母戶籍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原則上是在懷孕前或懷孕后三個月內,不過介于孕婦的身體狀況以及辦理的繁雜性,免去不必要的奔波勞累,建議早些去辦。
至于辦理準生證的時間,各地的要求都不一樣,有的省要求懷孕前辦準生證 ,有的省懷孕后再辦準生證,且懷孕后多長時間辦理也不一樣,有的規定是懷孕三個月內,有的規定是在懷孕三個月以上才能辦理。關鍵要看你在那個地方。
在沒有結婚的狀態下不建議人們生孩子,不然對你自己不好,對腹中孩子上戶口等也會造成一定的麻煩。生活中遇到糾紛可以通過法律解決,打算解決糾紛時想要找律師的話,可以來找專業律師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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