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膜早破后的保胎時間要根據孕婦具體情況而定。
一般的保胎處理方案如下:
胎膜早破發(fā)生在孕36周以后,因胎兒已經成熟,為預防感染,原則上應盡快終止妊娠,破膜后12─24小時仍不臨產者應予以引產。
因為隨孕周的增加,出生嬰兒的病死率呈顯著遞減趨勢,所以當胎膜早破發(fā)生在懷孕28-35周時,一般建議采取期待療法,延長孕齡、促進胎肺成熟。一旦胎肺成熟了,應盡早終止妊娠。
若胎膜早破發(fā)生在28周前,由于胎齡過小,且目前我國多數醫(yī)療單位的育兒水平低,胎兒生存率依然很低,而且易發(fā)生難以處理的合并癥,從優(yōu)生角度看,應終止妊娠,不宜采取保守治療。
一般來說,只有在孕35周前就胎膜早破的孕婦才需要保胎治療。具體治療方案如下:
1、應用抗生素:未足月胎膜早破應用抗生素,能降低胎兒敗血癥及顱內出血的發(fā)生率;亦能大幅度減少絨毛膜羊膜炎及產后子宮內膜炎的發(fā)生。尤其對羊水細菌培養(yǎng)陽性陽性者,效果最好。b族鏈球菌感染用青霉素;支原體或衣原體感染,選擇紅霉素或羅紅霉素。如感染的微生物不明確,可選用fda分類為b類的廣譜抗生素,常用釅內酰胺類抗生素。可間斷給藥,如開始給氨芐西林或頭孢菌素類靜脈滴注,48小時后改為口服。若破膜后長時間不臨產,且無明顯臨床感染征象,則停用抗生素,進入產程時繼續(xù)用藥。
2、宮縮抑制劑應用:對無繼續(xù)妊娠禁忌證的患者,可考慮應用宮縮抑制劑預防早產。如無明顯宮縮,可口服利托君;有宮縮者,靜脈給藥,待宮縮消失后,口服維持用藥。
3、糾正羊水過少:若孕周小,羊水明顯減少者,可進行羊膜腔輸液補充羊水,以幫助胎肺發(fā)育;若產程中出現明顯臍帶受壓表現(cst顯示頻繁變異減速),羊膜腔輸液可緩解臍帶受壓。
4、腎上腺糖皮質激素促胎肺成熟:妊娠35周前的胎膜早破,應給予倍他米松12mg靜脈滴注,每日l次共2次;或地塞米松10mg靜脈滴注,每日1次,共2次。
5、終止妊娠:一旦胎肺成熟或發(fā)現明顯臨床感染征象,在抗感染同時,應立即終止妊娠。對胎位異常或宮頸不成熟,縮宮素引產不易成功者,應根據胎兒出生后存活的可能性,考慮剖宮產或更換引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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