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只要我在大街看到賣藝掙錢的人時,腦海里便會浮現出一個陌生人的身影。
那是一個美麗的夜晚,天上的星星多得數不清。我和爸爸正在逛街,熱鬧的大街上有喇叭聲,談話聲、叫賣聲,我興奮得四處張望。突然,我發現了有一大群人圍在一起,好奇心促使我拉著爸爸走了過去。我們好不容易擠到了前面,而眼前的情景令我吃了一驚。原來有個大約三十歲的殘疾叔叔在寫毛筆字,有一只腳已經斷了,他圓圓的臉,臉上寫滿了憔悴,還有一雙渴望生活的大眼睛。這時你肯定會問,不就是賣藝寫毛筆字嗎,大街上多得是,有什么大驚小怪的?讓我來告訴你吧,他可不是用手寫,也不是用另一只腳寫,而是用頭寫。讀到這,也許你又會問,用頭寫?怎么寫?原來,那個叔叔戴了一頂鴨舌帽,把帽子反過來戴(帽檐向后),把毛筆夾在寬松帶里面就可以寫了。
那個叔叔寫的字很好,還帶有筆鋒,比我們這些正常人寫得還要好,一想到這里,我便有些自愧不如。那個叔叔自食其力,自強不息的品質值得我們學習,不象某些正常人,只知道裝出一副可憐的樣子來獲取人們的同情心。爸爸看見那個叔叔那么認真地寫字,便掏出一元錢讓我給那個叔叔,我知道一元錢也許不多,但也能給那個叔叔一點幫助。
過了很久,我又在一個熱鬧的晚上看見了那個殘疾叔叔,他雖然還是象以前那樣在寫毛筆字,但臉色卻紅潤了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