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廣州市第13場市政府領導新聞發布會上,分管教育的廣州市副市長王東對是否取消高中擇校給予了回應,明確指出高中擇校政策將于明年取消。今年年初廣州市教育局公布的《2013年廣州市中小學招生考試工作意見》,曾作出類似表態,“零擇校”可謂是今后的大趨勢,但政策的轉變對少數群體將帶來諸多不便,亟須有配套措施跟進。
之所以說是大趨勢,是因為擇校一定程度上已成教育領域的痼疾。去年,教育部發文規定:“各地在3年內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規定旨在解決屢禁不止的擇校亂收費問題。然而,和其他領域的亂收費問題不同的是,擇校客觀上解決了部分學生的就學問題,尤其是在經濟較發達地區,它已成部分學生就學的“另一道門”,因此其間的收費現象受到的指摘相對較少。亂象固然需要治理,但草率終止該政策,則值得商榷。
擇校在廣州教育領域尤為普遍,2013年的中考報名數據顯示,有33602名考生填報了擇校志愿,其中非廣州戶籍考生為18672人。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為61951人,其中公辦公費錄取50190人,公辦擇校(含自籌經費班)錄取5927人,民辦高中4377人。公辦擇校錄取人數中絕大部分為非廣州戶籍考生,共5408人。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與廣州當前的人口結構和中考制度有關,當前常住廣州的非戶籍人口與戶籍人口基本相當,而在現行的中考制度環境下,公辦擇校是非戶籍學生入讀公辦普通高中的唯一渠道。
因為需求大而供應少,當前優質高中擇校的分數往往比公費還要高,擇校亂收費現象于是應運而生。取消擇校政策后,本地戶籍學生客觀上有更多的上學機會,但對于外地學生來說,他們只能選擇入讀民辦高中,盡管獲得了不繳擇校費的抽象公平,卻失去了上名校的機會。
從有限的機會到失去僅有的機會,對于非戶籍學生顯然是截然不同的命運。事實上,近年來,擇校生比例一直呈下降趨勢,2013年,省一級公辦普通高中擇校生比例由20%降為15%,市一級學校由20%降為10%,區(縣級市)一級學校由15%降為10%。來自廣州市招辦的數據顯示,2012年全市有非廣州戶籍的考生23664人,比往年增加1662人;但擇校招生計劃7275人,比往年減少112人。考生通過擇校途徑考入公辦普通高中的路越來越狹窄,取消擇校政策后,這一群體何去何從?是讓學生回到“原點”,還是針對此群體出臺銜接政策?
目前來看,非戶籍考生唯有寄希望于“異地中考”,按照此前出臺的公開征求意見的標準,非戶籍學生要在廣州中考須滿足三個條件:“監護人在廣州市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按照規定在廣州市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且在廣州具有初中學籍滿3年的初中畢業生。”不僅如此,公辦普通高中錄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人數將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10%,和當前非廣州戶籍考生報考擇校志愿9.6%的錄取比例接近,取消擇校政策后,“異地中考”的競爭壓力無疑將更大。
按廣州市教育局的征求意見,廣州將從2016年起正式實施“異地中考”政策。此前針對“異地中考”出現不少分歧,一旦取消擇校,原本擇校的群體大部分將選擇“異地中考”,有兩個問題亟須正視,一是“異地中考”的錄取比例是否應有所提升,二是準考門檻是否要降低。有教育專家指出,當前應先對取消擇校后的影響人數以及符合“異地中考”條件的人數作一個測算,政策的廢與立時間點相近,調整過程理應謹慎。另外一個必須正視的問題是,若明年取消擇校政策,這就意味著2014年和2015年兩屆非戶籍初中畢業生首當其沖,既被舊政策拋棄,又未能趕上“異地中考”,較好的選擇或是設置過渡期。
取消擇校有著好的初衷,王東在發言中提到反對應試教育,破除名校情結。然而這并非一日之功,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平衡的背景下,取消擇校后,非戶籍和本地學生都將受影響,就此而言,要真正實現“零擇校”,今后還須完善教育資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