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班里有一位名人,他叫普羅米修凱,是我在這個班里第一個認識的人,或許是所有同學第一個認識的人。開學后第一個早晨,班主任羅老師在臺上講話,激情澎湃,而我們60不59位同學,空了一個位子,在臺下議論紛紛。也不知他講了多長時間,總之最后聽見一聲“好”,我們才慌忙回過神來給他鼓掌。而這時門口走進了一位同學,滿面桃花盛開的沖著我們揮揮手,說:“來就來嗎,也不用都給我鼓掌,搞得我挺不好意思的。”大家都大笑起來。可我們班主任不高興了,看有人搶他的臉面,那五官都擰到一塊兒了。可那位還跟沒看見似的,徑直向前走。砰!噢天,他把我們老班撞到了。“你叫什么,怎么來那么晚。”“我叫修凱,沒什么我只是最后出場,成為咱班的壓軸而已。”然后就大搖大擺走回位上了。我們也就以班主任生氣的代價,認識了這位叫修凱的男生。
修凱平時沒有固定的著裝,總是一身稀奇古怪的衣服,這兒撕成一條條的,那里剪掉一塊,而且帶著大耳環和手鐲。中學生守則可是明確不允許的啊,他竟然敢……真是佩服他。他還在班里宣揚個性,號召我們為個性而戰。“人與人之間是不同的,沒有個性的人和豬沒什么兩樣。看現在的法律,守則今天不讓這,明天不讓那,還讓不讓我們做人。個性使我們的基本特性,我們要用生命來維護,死也不息!讓我們為個性而狂吧,這是我們活著的唯一價值!”聽完他的話我們都有些激動了。從上學以來,我們就被要求服從群體,升國旗要穿校服,跑操還得漲成整齊的隊列,還要求手端起來,步子保持一致,邁左腿時甩右手,邁右腿甩左手……多死板啊!跑步就要跑出自我,跑出個性,因為這是生命的奔跑!結果后來跑操時,大家真這樣做了,混在一起奔跑,結果修凱剛一起步,就被踩到了,休養了好幾天。臨回家前他還拖著小殘腿對我們說,我走了你們不能停,還要接著跑出個性,至死不渝,像我一樣,哎呦,我的腿……
“我可敬可親可愛的同胞們,我,想死你們了!”如霹靂炸響,整個教學樓都震了一下。一抬頭,原來是修凱回來了。半月不見,他還是那么精神,而且——穿了一件衣服。并不是他以前不穿衣服,而是今天他的衣服前面寫著“熱血”兩個字,血紅血紅的,還畫著兩柄刀。后面寫著“小青年只要不出人命,怎么玩都行”也是血紅色,讓人很驚悚。他很是自豪,對我們宣揚,走在大街上,回頭率百分百,這說明了什么。說明了個性至上,人人都渴望個性。稱這個青春年華,趕快塑造個性。”他的名聲也越來越大,連校長也驚動了。校長看到他穿了這身衣服,就來教育他,可他比孫悟空還孫悟空,豈是常人能教化?怎么吵得我不知道,但結果是修凱一氣之下離開了,還甩下一句話:“我要讓個性升華,別攔我!”
他來到了一個死胡同,那里陰暗閉塞,磚墻的一側寫著“個性工廠”。剛到這兒,他的呼吸就急促起來。靜靜的站在那盯著這幾個字看了一會,等到喘勻了呼吸,他便走了進去。店里人不多,有一個大胡子上來招待他。我要個性。大胡子突然一笑,讓人感覺陰森森的,然后把他引進了一間屋。大胡子拿起一個小機器,對他說:“這是微型電鉆,能做出各種文身圖案,而且……”“而且什么?”“終生保留。”修凱身子突然一顫,心好像要跳出薄薄的皮膚,他努力想使自己冷靜下來,“為了個性,我已做了那么多,害怕這一點?為了個性,拼了。”來吧,他說。然后就是一陣機器的響聲……
他回到學校,人們都驚嘆他的文身。我當時在外地,沒看到。當我回來時,卻只參加了他的葬禮。他走了,聽說是文身的傷口感染,無法治愈,掙扎了幾天,便離開了。他走前呆呆的望著天空,不知在想什么。
葬禮上,牧師讀著:“普羅米修凱,你畢竟不是普羅米修斯,你沒能帶來光明的火種,你的“個性”,讓后人去評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