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中時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為了女生。我希望我有更崇高的動機,但我沒有。事實上不只我有這個問題,我周圍的男生都是荷爾蒙的奴隸。我們是學校中最平庸的一群,過胖、過瘦、過多青春痘,最羨慕學校籃球隊的帥哥,女朋友多到買花可以打折。
下午放學,看到順眼的女生,我們會跟蹤她走到金石堂書店。她拿起席慕蓉的《七里香》,我拿起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保持一個書架的距離,跟著她的步伐移動,希望能看到她的學號和班級,回去再請同學的表姐打聽。“二年‘勤’班林小琪同學收”是信封上寫的,信上我們這樣寫著,“那天在金石堂看到你,不知道能不能和你做個筆友……”是的,筆友。十七歲,我們不懂愛,只懂用花哨的文字實踐供過于求的感情。
我們當然也渴望身體的碰觸。西門町冰宮,我們靠著欄桿,嚼著口香糖,欣賞女生的黑裙子在冰上飄蕩。“一條龍”時,我們抓住前面女生的腰際,捧花瓶一樣小心。女生跌倒時我們暗自叫好,卻能裝出同情的眼光:“我教你剎車好不好?”離開冰宮時她說:“為了謝謝你教我剎車,我請你吃‘謝謝魷魚羹’!”在狹窄的桌上,她伸過手來擦掉你襯衫上的醬油,你放下筷子為她折起過長的衣袖。她上公車,跑到后座來和你揮手,你倒退走路,得意忘形而掉進水溝。最神氣要算去女校聽音樂會。有帥哥在吳倩蓮(她那時叫吳茜蓮)成名前就在中山女高聽她唱過《乘著歌聲的翅膀》。第二天節目單在課堂上流傳,傳到后排時吳茜蓮的照片竟被人剪掉了。看著破洞的節目單,我們為上面的歌詞譜上自己的曲。“親愛的吳同學,”我們拿出天頭印有詩句的香水信紙,“我為你的歌譜上了新曲,不知道能不能和你做個筆友……”
學校的合唱比賽也是我們盼望的。為了提高參與率,班長會找友校的女同學擔任伴奏。放學后,班長到校門口接她,驕傲地帶她走過操場,趴在三樓欄桿的男生會以三分鐘的口哨和紙飛機歡迎。“各位同學,這是林小琪,她要為我們伴奏。”接下來的三個月,我們有了集體情人。大家忙著猜測她的血型,班會的臨時會議在爭吵送她什么禮。排練休息,眾人爭相送上飲料。比賽結束,我們拿歌譜請她簽名:“你有男朋友嗎?”“我喜歡蕭邦。”“蕭邦?”我們憤憤不平,“他哪一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