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雅安大地震牽動了億萬人民的心,很多人為災區(qū)捐款捐物,很多單位也組織了捐款,但是在捐款過程中,大部分人表示出了對不少公益機構(gòu)的不信任。近日,在網(wǎng)絡上走紅的一張百元大鈔上寫著“這是我捐給雅安的錢,哪個狗日敢貪,死全家。”這樣的事情發(fā)生,與信任危機有關(guān)。雖然捐款者希望把錢用到正途、痛恨腐敗分子私吞善款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在人民幣上題寫詛咒式文字,筆者認為不妥。
捐錢附詛咒狗日敢貪
“這是我捐給雅安的錢,哪個狗日敢貪,死全家。”一張百元大鈔的背面寫有這樣一句話,其下還有一個簽名。近日,這張“捐錢附詛咒”的圖片在微博和QQ群中瘋傳。一位網(wǎng)友跟帖道:很兇狠!昨天組織捐錢的時候,我也真該寫這么一行字。
這樣的事情發(fā)生,與信任危機有關(guān)。雖然捐款者希望把錢用到正途、痛恨腐敗分子私吞善款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在人民幣上題寫詛咒式文字,筆者認為不妥。
首先,此舉涉嫌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27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19條都明確規(guī)定:禁止故意毀損人民幣。曾有報道稱,中國人民銀行的一位工作人員針對有人在人民幣上寫尋人啟事的行為表示,類似的做法是“故意毀損人民幣”的行為,應該受到懲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43條規(guī)定:“故意毀損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guān)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雖然此法因查證困難,真正的執(zhí)行力并不強,但并不能因此就把違法行為視為兒戲。作為公民,有責任維護人民幣的尊嚴。同時,“勿以惡小而為之”的古話不能忘。
其次,“這是我捐給雅安的錢”里有一個概念的混淆:捐錢與捐物有所不同,看似捐了一張百元大鈔,實際上捐出的并非這張紙幣,而是100元的購買力。貨幣在不斷地參與流通,善款在一處籌集,并不代表著要把這些紙幣送往災區(qū),更不意味著這張寫有相關(guān)語句的鈔票隨著抗震救災的結(jié)束而不再使用。到那時或在他地,詛咒語句只能片面放大社會的不信任,彌漫懷疑和猜測,并不利于全社會“正能量”的傳遞。
最后,這種警示貪腐分子的做法幾乎毫無“殺傷力”,即便有人要挪用或蠶食善款,玩的也是賬目間的貓膩,他們不大會侵吞現(xiàn)鈔,也許根本看不到上面的話語。假設更多的人真模仿起來,難免會使捐款的善舉變了味。
當然,“捐錢附詛咒”也并非完全是題寫者的錯。明明不信任,還要以這種方式捐款,甚至還有“強捐”的無奈在背后閃現(xiàn)。因此,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應從公開善款賬目、消除強制捐款兩方面入手,讓大家捐得放心、順心。
還沒有人評論哦,趕緊搶一個沙發(f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