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公益訊 由鳳凰公益頻道、安平公共傳播公益基金聯合主辦的“正益論”沙龍于2月26日舉行,北京大學法學院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錦萍表示,我去查閱一些西方國家或者是慈善發達國家的法律的時候,信息公開這塊幾乎沒有法律強制性。即使在美國,你一個組織,我可以選擇什么呢?我可以選擇我放棄我一定的信息,然后去申請免稅。以下是發言實錄:
【進入《正益論》沙龍專題】
金錦萍:對中國的公益慈善組織來講,要獲得大眾的信任,光去強調信息公開是不夠的。因為這個組織本身執行能力很差,沒有很好的公益項目,去公開只能讓大眾失望,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公益慈善組織信息公開的另外一個意義是不斷的強化自身的能力,不斷的忠實于自己的宗旨和使命,去履行自己的宗旨和使命,然后向大眾提供很好的公共服務。這時候再加上理想的信息公開才能確定它的公信力。
我去查閱一些西方國家或者是慈善發達國家的法律的時候,信息公開這塊幾乎沒有法律強制性。即使在美國,你一個組織,我可以選擇什么呢?我可以選擇我放棄我一定的信息,然后去申請免稅。當你申請免稅資格的時候,美國的聯邦稅務局就會給你一大堆表格,我曾經幫人填過,要花費好多個工作日,這個信息全部上網公開的,一般人查不到,但是前提是我獲得了我的免稅待遇,但如果這個組織不要免稅資格,只要公布年報就可以了。
所以我們就會發現它其實是權利義務對等的方式來對待的。當我不要免稅資格的時候就沒有強制性的信息公開。一般的慈善組織會有一些信息公開,比如說財務、一年的年報,當年的錯誤報告都是公開的,但它也不會告訴你每一分錢告訴你那去了。
《財經》雜志資深記者舒泰峰:在如今這個大家對政府對公益都處于信任低谷的時候,在中國做公益的人,必須把自己弄的過分干凈才活的下去。
金錦萍:我特別反對這個,如果過分干凈才能做公益的話,那神經病才會做公益。我們要讓正常人做公益。
從法律意義上講,那么多錢里,你想知道的一百塊錢到哪里去了?我只能告訴你我這么多錢我做了哪些事情,怎么花這個錢。要求每一分錢都知道去處,本身是一個不可能完成任務。還有一個問題是什么,公開的成本是很高的,公開不光是意愿,更是能力,它需要技術,也需要能力。要建立一套非常及時反應的信息的話,去問問基金會。
所以大家可能會發現,我不是說去行業辯護,我就在想我們單方面強調信息公開的時候,不斷的向公益慈善領域竟逼。最后就變成這個行業的人覺得毫無尊嚴,這個行業的人普遍是低薪化的。別說高薪了,水等水平的收入都是我們社會不能接受的。行政成本越低越好,最好是零成本運作,誰來從事慈善機構,志愿者嗎,還要不要慈善機構的專業化。所以我不知道這些需求,可能是網上有些意見只是個人意見,不見得是社會的聲音。但真正理性的聲音卻總是沒有出來,我并不是公益人士,我只是一個志愿者,但是這個領域的從業人員我要為大家大聲呼吁,要尊重他們,他們也是一份工作,他背后也要養家糊口的。在座的從事商業跟公務員是一樣的。
捐贈人的知情權,可能就是和我們今天相關的。一個是公開的公眾的知情權,捐贈人知情權相對是比較特定的。我需要知道,但我不見得向整個社會公開,我只對我的捐贈人進行公開共析,這兩個是有區別的。
大的捐贈人和小的捐贈人全是平等的嗎?從法理上來講是平等的。一塊錢跟你賺一個億應該是一樣的。但是從慈善來講,一億的捐贈人可能會有專門的各種各樣的報告,時不時要去反饋,年報要寄送的。如果你只捐了一塊錢也要求它開發票,寄發票,要年報,慈善組織肯定就虧死了。
對于這些非常小額的捐贈來講,怎么保護他的權利也是我們慈善組織面臨的。第一一塊錢也要反應到帳目上。第二要開具發票,不要求你寄給他,要留在那里。以電子的方式可不可以,也未嘗不可,但是一般小的捐贈人不選擇要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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