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記者獲悉五糧液、劍南春、水井坊、郎酒和沱牌等五大川酒狙擊茅臺“國酒”。對于此前茅臺注冊國酒的商標,以及國家商標局對此商標初審公告,五大川酒聯名申請撤銷,其中利益關系孰能知曉。
羊城晚報訊 記者程行歡報道: 茅臺申請“國酒”的商標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羊城晚報記者昨日獲悉,繼山西汾酒、衡水老白干、貴州仁懷南國酒業集團等企業反對后,日前五糧液、劍南春、水井坊、郎酒和沱牌等5 家白酒企業首次聯名向國家商標局提交申請,請求依法撤銷對該商標的初審公告,并駁回其注冊。這也是四川5 家名酒企業首次對“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的公開表態。
據了解,五糧液、劍南春、水井坊、郎酒和沱牌在向國家商標局提交的這份名為《關于對中國貴州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注冊“國酒茅臺”商標的異議報告》中表示,“國酒”一詞用在白酒商品上,意指“代表象征國家的酒”, 屬于對白酒質量和特點的描述。以“國”字注冊商標不符合國家《商標法》相關規定,一旦注冊成功將導致白酒市場的不公平競爭,也會誘發搶注“國”字號商標其他仿效行為, 造成新的行業秩序混亂。
將帶著榮譽稱號性質的“國酒”,作為商標單獨授予一個企業, 不僅誤導國內消費者,也會誤導國外消費者對中國白酒的認知,不利于整個中國白酒業的國際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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