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雅培制藥有限公司是全世界最大的營養品公司之一,也是馳名商標“雅培”的持有人。
但是,2007年成立的雅培乳業公司,也在生產和經銷奶粉,包括嬰兒配方奶粉和孕婦配方奶粉。而且,該公司還對其系列奶粉在罐體頂部標注“雅培乳業”字樣,并在罐身以紅色標注“雅培乳業育嬰免費服務熱線”字樣。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雅培乳業”具有明顯的企圖混淆產品來源的主觀惡意,客觀上容易使相關消費者誤認為其產品是原告的產品。
因此,法院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賠償原告損失人民幣50萬元及合理費用12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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