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小朋友是不分年齡編班的,從2歲半到5歲的孩子是在一個班上課的,那么這種混齡編班意義何在呢?
其意義在于:
一、可以實現個體教學。在每一個蒙氏班里都配有一套蒙氏教具,這套教具適合2歲半到6歲的孩子工作,由于孩子年齡的差別使得孩子們的智能發展是有差別的,在這樣一個教室里,孩子的需求是不同的,選擇也會不同,他們會選擇不同的教具去工作,從而教師才能去單獨指導教學。
二、兒童對社會生活的需求。在混齡的編班中,不同年齡的孩子生活在一起,形成了和成人社會結構基本相同的兒童社會,這對兒童社會意識的發展有極大的幫助。在這個環境中大孩子可以擔當教師的角色并獲得小孩子的崇拜,而小一點的孩子更愿意接受大孩子的幫助,因為在他們之間存在著一種在成人與兒童之間很少出現的交流與和諧。同時大孩子在教的過程中也能幫助他們更好的理解先前懂得的知識。在他們教給別人時,他必須對他掌握的小范圍的知識進行分析和重新整理,因此他的犧牲不會使他退步,反而會使他們獲得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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