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記者無疑是京城境外記者里一個特別的群體:他們抱團,在犯規和受罰中習得兩岸間的政治禁忌,又在遵守紀律和實現突破之間習得微妙平衡,他們是和體制最親近的“外來勢力”,也是了解北京的重要窗口。
在北京光華路甲9號,臺灣駐京記者王銘義完成了他的新書《駐京采訪札記》。5月初,即將卸任臺灣地區副領導人的蕭萬長出席了新書的臺北發布會。蕭萬長敘述了自己與這位記者的友情后,贊賞書的內容,并強調書里有許多連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

臺灣記者王銘義駐京記 新書《駐京采訪札記》發布
王銘義是臺灣《中國時報》駐京記者。在臺灣媒體圈內,52歲的王銘義擁有最久的駐京歷史,甚至和兩岸一些高級官員擁有了可直呼其名的親密關系。
截至2012年5月,在北京和上海等地駐點的臺灣媒體已經有9家。臺灣記者無疑是京城海外記者里一個特別的群落,他們的采訪、駐點故事也是兩岸關系的晴雨表。
破戒登陸
敘述北京故事的傳統從1987年便已經開始。最早赴大陸采訪的臺灣記者是《自立晚報》的李永得、徐璐。1987年9月,他們突破蔣經國當局禁令,經由日本赴大陸采訪。臺灣當局尚未解除禁令,而《自立晚報》卻公開宣布記者的采訪計劃,等于赤裸裸地挑戰當局的底線。
北京在考慮了兩天后,答應了兩位記者的采訪,并由中新社負責接待,并向臺灣記者保證“想采訪誰,到哪里采訪都盡量滿足要求”。初到北京的臺灣記者,列出了長長的采訪名單,包括陳鼓應、張春男等從臺灣過來的“叛逃者”,甚至還包括當年的異見分子方勵之。當中新社負責人陳佐洱在電話里詢問方勵之,可否把他的電話號碼告訴臺灣記者時,同時表示自己只負責聯絡、不陪同采訪,方勵之吃驚地反復問:“你不陪著來?”這讓方和其所屬的中科院都很驚訝。
為了給臺灣記者留下良好印象,當時大陸方面可謂用心良苦。在杭州,官方為徐璐找到了她從未見過的阿姨;臺灣記者每到一站,當地就要召開省委宣傳部、對外宣傳部門、中新社、公安廳等部門的聯席會議,討論記者安保事宜。甚至在臺灣記者離開大陸后官方還特地組織了一個包括中宣部、臺辦等負責人在內、有40多個部委參加的座談會,專門聽取中新社負責人的匯報。
14天走馬觀花的行程里,兩位臺灣記者就像《格列弗游記》一樣,來到一個熟悉而又陌生的環境。在大陸這座新聞富礦里,兩人十分興奮。在李永得和徐璐的報道和回憶中,北京并不像臺灣過去宣傳片里那樣老舊,而是有現代化的一面;不過走出高水準的涉外飯店,道路兩旁是一排排不加任何裝飾的商店,出售著最老式的商品和服裝,滿街是腳踏車和穿著灰撲撲、表情平淡的人們。
他們看到火車站售票窗口提著大包小包的人們排起了長龍,但港澳同胞售票專門窗口前門可羅雀,因此建議“臺灣人以后不應接受這種特權,會增加大陸人民的反感”。而在《參考消息》轉載了他們的報道后,大陸讀者也感受到一種前所未見的報道風格。
兩位記者回到臺灣后,即遭到臺灣當局處罰并被起訴。在長達一年半的司法進程中,《自立晚報》聘請的六位律師擊敗了公訴機關。整個臺灣輿論也有利于他們,國民黨內的改革派伸出援手,時任“司法院院長”的林洋港還曾在和媒體的餐敘場合公開表態支持他們。
就在與政府打官司的一年半里,政治強人蔣經國于1988年1月過世,李登輝當局出臺了有關兩岸新聞交流的法案,大陸方面也頒布了《關于臺灣記者來大陸采訪的管理辦法》。大陸對臺灣記者開放力度大得驚人,臺灣記者沒有受到管制。直到1989年,鑒于臺灣媒體大量派記者報道當時的政治風波,大陸官方下發文件,規定臺灣記者必須先向新華社香港分社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才可申請《臺胞證》加簽,并向中國記協領取該次采訪的采訪證,否則即使入境,也不得采訪。
入鄉隨俗
2012年3月的“兩會”溫家寶總理記者會上,在第三次舉起手后,王銘義得到了提問機會:“大家很關心明年3月您退休以后有沒有可能到臺灣自由行?”
“我已經連續10年在這個場合談臺灣問題了,每一次心情都很不平靜。”溫家寶說,接著他表達有條件時愿意去臺灣自由行的心愿。
自1991年時任總理的李鵬受人大新聞發言人周覺的邀請,首次成為記者招待會的主角后,總理記者招待會由此制度化。每次記者會上,都例行為臺灣、港澳和外媒三個類型的記者各保留至少一個提問機會。
在這些開放度最高的場合,大大小小的新聞發布會上,無論是省市還是部委,都會給臺灣媒體預留機會。不過,在這些政治場合賦予臺灣記者特殊地位,不代表在任何場合都歡迎他們,無論是早年兩岸尚未公開接觸時,還是兩岸已經處于蜜月期的今天。
1990年臺灣當局允許記者赴大陸采訪的決定,只比開放報禁處晚了幾個月。
早年,為了讓派駐大陸的記者得到良好的采訪條件,一些臺灣媒體會比照“外交”人員的出差津貼,付給外派記者高額的補貼并追加意外險;出發前,也會有一些媒體主管會將CNN的金科玉律“沒有一則報道值得付出生命”作為臨別贈言。通過這個例行的儀式,可以想象當時的臺灣記者在踏上神秘大陸時的復雜心情。
1990 年,首批來到北京的記者,受限于規定,只能住在三星級以上涉外賓館。于是《聯合報》資深記者賴錦宏在很長一段時間里,都只能住和平賓館。幾乎同一個時期被派駐北京的王銘義則住在貴賓樓飯店。飯店的排班出租車司機都認得臺灣記者的長相,幾點出門、到哪兒、見誰?行程都摸得一清二楚。
在 1988年出臺的《關于臺灣記者的管理辦法》中,大陸官方清楚表明對臺灣記者的管理工作是“政治任務”,所謂的“管理”并沒有細化的想法。但1994年發生的千島湖事件,成為一個轉折。起初,大陸官方稱,這場讓24位臺灣旅客乘船遇難的事件是“意外事故”,但在臺灣媒體突破禁令、自行調查,并提出質疑后,大陸官方承認觀光船火災是由歹徒登船搶劫并縱火造成。此次臺灣記者層出不窮的采訪與突破手段,讓主管官員印象深刻。如何在涉及臺灣議題時對臺灣記者公開信息,不傷害臺灣人民的感情,又能把握好開放尺度,成為擺在官方面前最大的難題。最后官方采取了一個折中方案:不同媒體區別對待,放寬采訪條件。
1996 年12月1日,國臺辦頒布了《關于臺灣記者來祖國大陸采訪的規定》,確定臺灣記者的采訪工作由國臺辦主管,規定的第一條便表明:“為方便臺灣記者進行新聞采訪,加強海峽兩岸新聞交流,以加深兩岸人民的相互了解,促進兩岸關系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特制定本規定。”“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被寫入規定中,也就是說,只要是宣揚“臺獨”理念或是破壞兩岸關系發展的新聞、人、事、物都不受歡迎。根據這一規定,深綠的《自由時報》,黎智英控股的《蘋果日報》至今未能到大陸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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