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網民戲稱為“中國最倒霉的農民”的李清又被推上被告席——浙江桐鄉供貨商朱娟玉以李清欠貨款為由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60多萬元貨款。2012年7月10日,這起買賣合同糾紛案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供貨商狀告山寨羊毛衫銷售者
2010年8月,湖南省桂陽縣農民李清在親友幫助下,在郴州富民市場從事服裝生意。他通過進貨渠道,在浙江省桐鄉市的小作坊訂了一批貼有“鄂爾多斯”、“恒源祥”等商標的假冒羊毛衫。在這個郴州有名的服飾批發市場里,與李清類似的商戶很多,其完整的流程是:這些羊毛衫在桐鄉市的小作坊生產,然后由縫制商標的人從別處買到商標縫制,商戶負責給上游賣家打款。
2010年12月15日,內蒙古鄂爾多斯公安局經偵支隊派人來店鋪將李清等人抓走,并扣押店內全部服裝和銷售用電腦,理由是“涉嫌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罪”。在審理階段,法院認定,警方在李清店內扣押吊牌價每件為2180元的假冒“鄂爾多斯”羊毛衫,共計4351件,吊牌價每件為1680元的假冒“鄂爾多斯”羊毛衫17403件,吊牌價每件為968元的假冒“恒源祥”羊毛衫4433件,共計26187件。法院認定為“非法經營數額”共計4300多萬元。最終,李清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151萬元。
李清上訴后,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重審。2012年5月20日,鄂爾多斯中院判定李清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199萬元。盡管這次的罰金比起一審判決已減少9成多,但李清和妻子李紅英還是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已再次提起上訴。
這一官司尚未完結,李清再次成為被告——浙江桐鄉供貨商朱娟玉以李清欠貨款為由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60多萬元貨款。
家住浙江桐鄉市梧桐街道的朱娟玉在訴訟請求中稱,2010年3月,李清因銷售的需要,到浙江桐鄉市濮院鎮羊毛衫市場門店內,與她達成買賣羊毛衫協議。在近9個月的時間里,朱娟玉共給李清提供了90多萬元的白胚羊毛衫,期間李清通過銀行轉賬已經支付了29萬多元,至今還拖欠了60多萬元的貨款。2010年12月15日,李清因銷售假冒鄂爾多斯羊毛衫被內蒙古警方拘留,朱娟玉得知情況后,通過警方在看守所獲得李清寫的60多萬元的欠條。
之后,朱娟玉拿著欠條多次到郴州找到李紅英兌現,但李紅英認為自己對李清與朱娟玉交易的情況不是很清楚,加上所有羊毛衫已經被警方沒收,所以未予理睬。在得不到貨款之后,朱娟玉于2011年6月29日向郴州市北湖區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請求法院維護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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