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正成為諸多地方的施政目標。不完全統計顯示,全國至少18個省(市、區)明確提出了“幸福”的概念。去年的數據則顯示,已有100多個城市提出建設“幸福城市”。 江蘇省江陰市,是國內較早提出“幸福”的地區。2006年6月,江陰提出“幸福江陰”構想。在提出“幸福江陰”之初,江陰的初步目標是,到2010年,人均GDP在2005年基礎上翻一番。江陰還提出力求“個個都有好工作,家家都有好收入,處處都有好環境,天天都有好心情,人人都有好身體”。(《新京報》10月30日)

幸福成為施政目標 幸福是什么?以什么為標準?

幸福成為施政目標 幸福是什么?以什么為標準?
“幸福”成為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標,說明一些地方政府已經轉變了施政觀念,由以前的追求政績向改善民生轉變,這是可喜可賀的。
然而,幸福是什么?一千個人會有一千個答案。對于那些身患疾病的群體來說,身體健康就是幸福;對于那些尚未解決溫飽的群體來說,吃好穿好住好也許就是幸福;對于那些下崗工人看來,能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就是幸福;對于那些被拆遷戶來說,能夠住上自己的房子,就是幸福;對于那些討公道的群體來說,自己的訴求能夠得到申訴解決,就是幸福。幸福是什么,主要看各人的追求指標,當這個指標得到滿足時,就會感到幸福。不過,這種指標,也是隨著個人情況的變化而有所改變的。因此,幸福其實就是一個不斷追求、不斷滿足的過程!
既然幸福是一個不斷追求、不斷滿足的過程,那么,將“幸福”當做政府的施政目標,就面臨著很大的挑戰,建設什么樣的城市,老百姓才會感到幸福?需要有一個明確的指標考量。雖然幸福并無具體的參考標準,但是,要讓絕大多數人感到幸福,這才是真正的幸福,而這是一個非常具有挑戰性的目標。因此,當各地政府將“幸福”確定為自己的施政目標后,注定政府需要作出不懈的努力,需要不斷完善施政綱領,不斷改善百姓民生,不斷提高群眾生活質量,才能不斷地接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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