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深圳龍崗一高架橋垮塌,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傷。深圳高架橋為什么垮塌?明知道梁有質量問題,為何繼續施工?趕著施工,工人的性命呢?高速路各路段質量為何有差異?
昨日,垮塌事故中,兩名工人從高處墜下,工友們立刻參與搶救,將傷者送往最近的醫院。
清平高速二期眼看通車在即,龍崗平湖嘉湖路段的兩名工人卻出事了。昨日上午9時30分許,兩名工人進入距離地面10米高的吊籃內,在進行拆模板作業時,長30米,重105噸的10號梁整體墜落。兩人連吊籃摔在地上,一死一傷。建設單位稱,該梁未完成接縫澆制而進行防撞墻施工,導致事故發生。
兩工人被困吊籃墜地
事發的第五標段,位于龍崗平湖嘉湖路,屬于高架橋施工,橋面距離地面10米高。該標段在平湖啟英學校門口段,已完成架梁作業,橋面雙向共架設了10根長30米,每根重105噸的跨梁。
據施工工人稱,昨日上午十余工人一起上到橋面開工。因為前日進行了防撞墻的澆鑄,昨日要對模板進行拆除。其中,張華和駱張強負責第25跨右側10號梁的拆模。他們倆一起進入懸在防撞墻外側的吊籃內,從左往右開始作業。
“他們靠在防撞墻上拆,我就離他們大概10米遠。”當時在另一個樁柱下進行地面施工的車先生說,開工不久,就聽到橋面上有人驚叫起來,轉身就看到10號梁整根正向外慢慢傾斜,“橋面上的其他人都喊叫‘要塌了’并跑開。”他說,張華和駱張強當時還在吊籃內,沒能及時爬上橋面,10號梁墜落時,停在橋面上牽引吊籃的四輪小吊車也一起墜落,張華和駱張強一起摔到了地面上,“轟隆一聲,我站的地方都感覺晃了一下。”
墜落發生后,10號梁側臥在地面上,中間處有明顯的斷裂痕跡。小吊車落在10號梁的最左端,沒有被壓到,但吊籃散了架。張華和駱張強一身血,躺在地上一動不動,兩人落地的位置相距約3米遠。
工人合力施救并自發停工
事故發生后,當時施工的其他工人都回到了地面上。十余名戴著草帽或安全帽的工人分成兩撥,分別圍著張華和駱張強,呼喊著他們的名字。有人打了120,但見兩人傷情嚴重,昏迷不醒,有人開來了一輛工地的小車,眾人合力將張華和駱張強抬了上去。“開出不到50米,張華就不行了。”車先生說。
平湖山廈醫院的醫生證實,張華因高空墜落,已不治身亡;駱張強經檢查,胸腔骨折,肺部也有受傷,傷情危險。(來源:南方都市報南都網
從醫院回來,第五標段的工人都自發停了工,工人們說,“出了事,我們都怕了,誰還去開工,現在等通知吧。”
工地宿舍一處2層的活動板房106室,進門右側中間的下鋪,那是張華的床位,床上的棉被還凌亂地卷著,蚊帳上還掛著兩個以純的包裝袋。隔壁床的工友說,警察已來過,將張華的身份證翻走了,還把隔壁房的工頭帶走了。
駱張強住在樓上的208室,和他的小舅子住在一起。事發后,室內的幾名舍友都各自躺在床上,抽著煙,彼此不說話。
據施工單位遼寧朝陽建設公司提供的信息,張華33歲,湛江吳川梅錄街道人;駱張強28歲,吳川樟鋪鎮人。事發后,施工單位已通知了兩人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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