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張:昨天的新聞你們看了嗎?那個爸爸簡直喪心病狂,虎毒還不 食子呢,他居然把兒子吊起來打。
老高:真的啊?怎么會忍心下得了手!作孽啊!
小郭:不過,有時候看他們不爭氣,真想打啊。
小金:你們男人就是粗暴,動不動就揮拳頭,真是的。
小路:呦……惡婦也很多的呀,上次還有個女人嫌孩子哭聲太大,把他打死了呢。
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體罰作為一種畸形的愛,我們并不提倡,但也不完全否定必要的懲罰。那么,該怎樣掌握這個“度”呢?
1.家長體罰孩子應三思而后行。
一思:我今天情緒怎樣,是不是想拿孩子出氣?務必克制情緒,該打時方打。
二思:這是我本月或本年中第幾次打孩子?切忌動輒棍棒交加,只能偶爾為之。次數多了,非但不能產生教育效果,還會損害孩子的自尊心,引起孩子的反抗和抵觸情緒,破壞父母與孩子之間的關系,為以后的教育帶來更大的困難。
三思:這一巴掌打在何處?一般打手心或打屁股,而且只能用手,絕不可用腳,更不能用棍棒器械,因為手的力量較小且容易控制,而腳或棍棒力量大且不容易控制,極易傷害孩子。這方面的教訓很多,報紙上常有報道,希望家長注意。
2.說理與懲罰并重。打孩子不是好方法,是不得以而為之,應堅持正面說服為主,即使打孩子也要與說理并重,讓孩子明白挨打受罰的原因。打后輔以嚴肅說理,目的在于提醒孩子以后不要再犯。家庭氛圍民主化,,把孩子當成平等對話的朋友,而不是可以濫用武力的私有財產,養成與孩子討論家庭問題的家風,學會體諒別人,這樣的孩子就不會無理取鬧了,才會成為一個真正懂事的孩子。
還沒有人評論哦,趕緊搶一個沙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