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因故意殺人被判處重刑的阿壩監獄服刑人員洪某,昨日上午獲得假釋。這標志著我省各監獄服刑人員,在地震中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且符合假釋條件者,將依法獲得假釋或減刑釋放機會。據介紹,我省436名服刑人員在地震中因立功獲得減刑,605名服刑人員獲得記功,1189名服刑人員受表揚。省監獄管理局為此出臺相關規定,因地震中表現優異、且符合假釋和減刑釋放條件的服刑人員,有望像洪某一樣近期走出“高墻”。
地震救人立功 他最先獲假釋
年43歲的洪某家住阿壩黑水。他因故意殺人罪,被法院判處死緩。服刑期間,洪某因表現較好,被改為有期徒刑,刑期至2011年期滿。地震發生時,洪某正在阿壩監獄一監舍5樓休息。一陣山搖地動后,正在午休的服刑人員迅速跳下床鋪,爭先向樓下撤離。洪某跟在其他服刑人員后面,也準備撤離監舍時,發現因腿腳殘疾,正躺在床上呼救的李某。面對不斷往下墜落的屋頂,洪某毫不猶豫地蹲下身子,將李某托在背上,艱難地往樓下跑,他一口氣將李某背到了監區安全地帶。由于洪某舍身相救,李某得以脫險。
據介紹,在汶川大地震中,地處災區的部分監獄服刑人員,都表現出了大無畏犧牲精神,他們為保護國家財產,營救他人做出了積極貢獻。地震中,一位干警在指揮服刑人員撤離監舍時摔倒受傷。面對四周不斷垮塌的樓房,一位正準備逃離險境的楊姓服刑人員不顧一切地沖過去,將受傷的干警背離了險境。據阿壩監獄宣傳科科長鐘傳元介紹,與楊某和洪某一樣,阿壩監獄共有43名服刑人員在地震中具有重大立功表現,39人獲得行政立功獎勵。此外,還有35人獲得監獄行政表揚。
8名服刑人員明天走出“高墻”
近日,省監獄管理局出臺《關于進一步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決定對剩余刑期較短、抗震救災表現突出或一貫改造表現較好的罪犯,可不受提請減刑、假釋名額或比例限制,優先考慮提請假釋;因受地震災害,確需本人回家撫養孤殘子女或贍養孤單老人、抗震表現突出或改造表現一貫良好、且符合假釋法定條件,可提請相關人民法院裁定假釋或減刑。
明天上午,廣元監獄的8名服刑人員,也將享受到與洪某同樣的優待。廣元市法院、檢察院等相關部門,將在廣元監獄內,為這8名在地震中具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服刑人員當場宣布假釋決定。與此同時,我省其他監獄也正積極協調各級法院,對那些在抗震救災中具有立功表現,且符合假釋或釋放條件的服刑人員,提請假釋和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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