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要求審核配方乳粉企業 嚴禁使用進口大包裝生產分裝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昨日下發了關于使用進口基粉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對生產工藝及基粉要求、配方、質量控制措施等方面嚴格審查,并明確規定禁止企業使用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進行生產和分裝。
乳業專家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新規將提高行業門檻,對市場起到凈化作用。
食藥監:
審核用進口基粉配方企業
通知明確規定,經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審核同意,允許企業使用進口基粉作為原料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但企業必須按《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3版)》(總局2013年第49號公告)中規定的干法工藝進行生產。
對于企業所使用的進口基粉,通知規定,必須符合《細則》中基粉的定義,但不應是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兒配方食品》(GB1076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GB10767)規定的成品。通知還明確指出,嚴禁企業使用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進行生產和分裝。
此外,進口基粉的配方和質量標準也將受到嚴格審查?;酃S要經過企業質量部門的嚴格審核,生產基粉所使用的原料及供應商應經企業質量部門審核批準。
通知還指出,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要制定基粉的質量控制文件,進口基粉應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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