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自視覺中國
芥末堆訊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綜合監督局發布的《關于開展2021年托幼機構、校外培訓機構、學校采光照明“雙隨機”抽檢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要做好對學校、托幼機構和校外培訓機構采光照明的“雙隨機”抽檢工作。
針對抽檢內容,《通知》規定托幼機構要按照《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中對兒童活動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數、窗地面積比、照度平均值等項目符合情況進行抽檢。
校外培訓機構要參照《中小學校教室采光和照明衛生標準》和《中小學校設計規范》規定的教學場所采光方向、采光系數、窗地面積比、防眩光措施、室內表面反射比、裝設人工照明、課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等項目符合情況進行抽檢。
學校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抽檢要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的通知》中公共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執行。
在抽檢范圍方面,要以縣(區)為單位,以轄區內持有辦園許可證托幼機構總數不低于5%、持有辦學許可證校外培訓機構總數不低于5%的比例進行抽檢,且最低抽檢數量均不得少于5所,不足5所的要全部進行檢查。
此外,《通知》指出,已完成抽檢并且所抽檢項目符合要求的機構,本年度不再納入抽檢范圍。國家衛健委監督局要求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及時向同級教育部門通報抽檢結果。教育部門要督促轄區不達標學校、托幼機構、校外培訓機構改進教學場所的采光照明條件。兩部門要共同對抽檢結果進行分析研判,做好轄區抽檢信息公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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