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崎病急性期心臟冠狀動脈正常的患兒于出院后1、3、6月及1~2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包括體檢、心電圖和超聲心動圖等)。
川崎病前三個月需要復查血沉、C反應蛋白、心肌酶是否正常,同時體檢時需要檢查頭部等有無血管瘤的出現。
未經有效治療的川崎病患兒,15%一25%發生冠狀動脈瘤,更應長期密切隨訪,每6~12月一次,每月復查,必要時做冠狀動脈造影。
冠狀動脈瘤多于病后2年內自行消失,但常遺留管壁增厚和彈性減弱等功能異常。大的動脈瘤常不易完全消失,常致血栓形成或管腔狹窄。
川崎病康復后兩到七個月以內必須要定期的做心臟問題的復查,要查一查心電圖和心電圖,這個是很有必要的,因為有很多的川崎病因為治療不徹底,造成后期的并發癥,特別是心血管并發癥:冠狀動脈擴張,嚴重的產生動脈瘤遷延數年。所以您千萬不要掉以輕心,恢復后,連續三次正常,3~5年再復查一次,檢查是否還有后遺癥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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