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驢唇不對馬嘴……你就是個狗漢奸……”北大教授孔慶東在微博上一句口舌之快,結果卻被網友告上法庭。近日,海淀法院一審判決其公開道歉并賠償精神撫慰金200元、給付公證費1000元。
交流引來“狗漢奸”指責
2012年5月6日,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孔慶東在微博上發表了《立春過后是立夏》博文,博文中,孔慶東寫了一首七律。
博文上傳后,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在校生關凱元對這篇博文提出了意見,稱孔慶東的七律“格律不對……好歹孤仄孤平不該犯”,沒想到卻惹來了中文系教授孔慶東的不滿。
根據經過公證的證據材料,孔慶東直接回復關凱元,稱其“驢唇不對馬嘴……你就是個狗漢奸……”
被告稱網名沒有“人格權”
關凱元稱,孔慶東的回復很快就被多人轉發并在網上傳播。次日,他上網發現這一情況后,趕緊告訴了孔慶東,并責問對方為何無端進行人格侮辱。但是,他始終沒有得到孔慶東的回復。
于是,關凱元起訴孔慶東,要求孔慶東專門就此發布微博道歉,并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精神損失250元,承擔因訴訟所造成的交通費、復印費等1000余元。
案件審理期間,孔慶東的律師提出,關凱元無法證明自己就是發博文的微博客,就算是,也無法證明就是他本人評論了孔慶東的詩,而且由于在微博上用的都是網名,“任何人不知道該用戶名背后是誰,由于沒有相應的人格權,故無法對原告造成影響”。
還沒有人評論哦,趕緊搶一個沙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