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里的一只小熊開了一個雜貨店,這里不僅賣零食,而且還賣學習用品等。因為發明了一種賒賬的方式,沒想到最后竟然鬧出了一個矛盾。
有一天,一只不會認字的小熊開了一家店,名為“雜貨店”。里面有各種零食,各種好吃的,還有非常多的學習用品等等。而且,就算有“人”欠費,也不會說。就在一張紙上畫。比如:小貓有7個雞蛋的費用沒換,就畫了一個小貓,然后后面在畫7個雞蛋,還完以后,就會畫掉。小熊的做法,就讓它的店每天都受到歡迎。
一天,一只小雞欠了小熊4個雞蛋,然后小熊就畫了一個小雞,然后在畫4個雞蛋,等小雞還了費用以后,小熊就把四個雞蛋一起劃掉了。不久,小雞又來到了“雜貨店”但是小熊對小雞說:“小雞,你有一個糖葫蘆沒幻,你要到什么時候才能還了?”小雞卻說:“小熊,我記得我只是欠了你4個雞蛋,而且前幾天就還了”。
這時,小熊發火了,就去跟律師老虎談判。經過多久,小熊才發現是自己記錯了,就跟小雞道了個歉,就回家了。第二天,小熊的店關門了,因為小熊要努力學習,以后再開店。
故事里的小熊本來生意做得很好的,但是因為在賒賬的方式上容易出漏洞,所以后來還打了一趟官司呢。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管做什么都需要先學習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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