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本市(縣、區)辦公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省(自治區、市)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本市(縣、區)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具體約定為:
第二條 試用期約定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從下列a、b、c中選擇;無論采用何種標準,每月工資總額均不得低于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a.按月工資標準計算勞動報酬,每月工資為¥ 元(人民幣大寫: );
b.按工日工資標準(1工日=8工時)、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勞動報酬,每工日工資為¥ 元(人民幣大寫: );
c.根據乙方完成工作量計算勞動報酬,具體標準為:
第五條 甲方應按本合同附件樣式制作記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為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為記工員,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在記工考勤卡上予以記錄;甲方項目部應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對記工考勤卡上的記錄進行審核、確認。
第六條 對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 ¥元(人民幣大寫:)的標準計算誤工費,列入當月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工資按月支付,具體支付、結算方式為
(從下列a、b中選擇;無論采用何種支付、結算方式,每月支付額均不得低于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a、每月 日前結算付清上月工資;
b.每月 日前支付¥ 元(人民幣大寫: ),余款按如下約定結算支付:
第八條 工資發放方式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銀行代發:甲方為乙方在銀行開立工資結算賬戶,工資發放均通過此賬戶進行;
b.現金發放:甲方直接向乙方發放現金,乙方本人憑身份證原件領取并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
第九條 工作時間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人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休息2天。
b.甲方根據建筑業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并報勞動部門備案。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我省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方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以及雙方約定執行,具體如下:
六、勞動保護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cj146-)。
第十四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4.乙方有偷竊、打架斗毆、賭博等行為,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5.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能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確保勞動條件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完成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5日內,甲方要與乙方進行工資結算,并一次性付清所有未發放工資。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違約責任規定如下: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發放工資,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除須全額補發工資外,還應按每天¥ 元(人民幣大寫: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自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發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其他: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本省規定有抵觸的內容,按法律法規和本省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編號: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元或按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日工資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并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法定代表人: 家庭住址:
公司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 ,在試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進行調崗;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按公司規定執行;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詳見崗位說明書;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于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 工時制度執行: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 8 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 40 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愿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戶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15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與甲方協商后,需將客戶轉交于
公司,辦理好相關離職手續方可離職;如未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按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薪資結算;
(五)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五、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保有追償權利;
6、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占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六、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80%。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七、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詳見附件保密與競業限制)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簽名):
日期:
乙方(簽名): 日期:
供應商: 湖南金蜂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經銷商: 南寧市新華書店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依據銷售主合同條款,就乙方經銷甲方產品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獎勵政策
1.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按照以下的方式計算年終返利:
1 當乙方年度全年回款達到甲方給予乙方該年度回款額的獎勵。
2 當乙方年度全年回款達到返利作為獎勵。
3 當乙方年度全年回款達到返利作為獎勵。
4 當乙方對甲方供應的單品一次性訂數達時,甲方給予乙方 優惠政策。
2.僅選擇以上單個最高獎勵為最終返利,不累加計算。
二.本補充協議有效期自 20xx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1 日止。協議期滿,甲方必須在協議期滿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如無異議,可再續簽。
三.本補充協議,與銷售主合同具同等效力。
四.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湖南金蜂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江西華杰泰礦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現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人事(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本合同為雙方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合同類別及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江西華杰泰礦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該工作范圍內乙方應服從工作需要,服從甲方的正常工作調動;
2、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甲方實行每周工作時間平均不超過四十小時制度。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護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崗位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制度。
四、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的基本工資為人民幣稅前/月;其中試用期基本工資為人民幣稅前 元/月。
2、合同結束后雙方同意續約,另行商議月基本工資 。
3、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雙休日,則順延到最近的工作日。
4、乙方在合同期內的社會保險,參考上海當地政策執行;
5、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哺乳假等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6、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各種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公休假等均按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五、工作(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六、合同的終止和解除條件
(一)終止:聘用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見習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和崗位職責要求的;
2、嚴重違反工作(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條件的;
4、乙方要求辭職,解除聘用合同的。
(四)合同期內經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五)合同期內經當事人協商一致,除本合同第六條(二)款1、2、3、4、項及(三款)1、2、3項 外,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合同。
( 六)具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以上解除乙方的情形解除乙方。
七、違反聘用(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1、合同期間,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合同期間,乙方接受過甲方出資培訓、分房的或者由甲方租房給乙方住宿的,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到服務期而解除合同的,需按甲方的有關規定給甲方經濟補償;
3、違反和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按國家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可向本單位爭議調解小組申請調解,也可自合同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雙方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1、 銷售總監崗位職責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1. 制訂、完善和執行公司銷售方面的政策、制度和管理辦法;
1.2. 管理銷售團隊,并制訂相應的培訓和激勵制度;
1.3. 制訂并執行公司的年度銷售計劃,同時結合市場和生產運作情況分解成季度、月度計劃并執行;
1.4. 開拓國內、國外市場,達成公司銷售目標,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2、公司20xx年度銷售目標不低于。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商定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若與國家規定相悖的,則以國家規定為準。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法定代表人: 家庭住址:
公司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 ,在試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進行調崗;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按公司規定執行;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詳見崗位說明書;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于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 工時制度執行: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 8 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 40 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愿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戶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15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與甲方協商后,需將客戶轉交于
公司,辦理好相關離職手續方可離職;如未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按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薪資結算;
(五)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五、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保有追償權利;
6、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占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六、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80%。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七、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詳見附件保密與競業限制)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二)在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于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保證在甲方工作外不再擔任或兼職其他任何企業的工作。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和國家勞動保護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標準。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二)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調休或支付加班費。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
2、其他形式: (二)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
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五)甲方按乙方當月銷售業績和貨款回收金額直接作為計算乙方提成的依據;若因乙方工作失誤、失職,導致呆賬、壞賬、死帳給甲方帶來損失的,甲方有權按月從乙方提成中扣除40%計提。
六、勞動紀律
(一)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辦法,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和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公布裁減人員方案,聽取工會和職工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
2、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三、第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 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七)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6、克扣乙方身份證、資質、資歷等證件的;
(八)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九)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后,可辦理續簽手續。
(十)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勞動合同》送達
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繳扣。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二)鑒于乙方已在自行繳納社會保險且不愿將社會保險關系轉入甲方公司。甲方按每月200元標準支付給乙方,有乙方自行繳納社會保險,乙方不得就社會保險待遇問題向甲方主張權利。
(三)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九、經濟補償、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 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對于符合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違約金(包括但不限于培訓期間的工資、差旅費、各種補貼等)。
(三)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試用期滿后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培訓費用及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其他約定
(一)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勞動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 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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