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婦聯與省檢察院聯合調研顯示:過去三年廣東2506名女童被性侵
留守小姐妹屢遭附近村民強奸;禽獸老師數年性侵多名小學女生;6歲女童被母親同事強奸……日前,省婦聯與省檢察院對全省女童受性侵害情況進行了聯合調研,調研組在對全省檢察機關受理的此類案件樣本進行數據統計分析的基礎上,深入茂名、深圳兩地基層進行實地調研。
調查發現,在女童受侵害的刑事案件中,女童遭到性犯罪侵害的現象最為突出,占案件總數的75.34%。過去三年,逾2500名女童被性侵害,其中近半在14歲以下。而且,性侵女童者65.74%是熟人。
(注:文中人名圴為化名)
調查 女童受侵害刑事案中75%是性侵
聯合調研報告指出,近三年來遭受性犯罪侵害的女童人數增多。2008年至2011年6月期間,全省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受理涉及到“不滿18歲”女童被害人案件共2267件2506人。其中涉及性侵害的案件高達1708件,占受理案件數的75.34%,排前列的分別為強奸、猥褻兒童、猥褻婦女、強迫、組織、引誘賣淫等性侵害案件。
受性侵女童近半14歲以下
其中,受害女童中年齡不滿14周歲的幼女最多。全省來看,女童被害人的年齡分布相對均勻,14歲以上人員比例略高。在2506名女童被害人中,14周歲以上的1271人,占總人數的50.72%,而14周歲以下的1235人,占總人數的49.28%。
同時,具有受害女童“熟人”身份的加害人多。 據調查數據,此類案件中被害人與加害人屬于“熟悉”關系的占65.74%。而屬于“陌生”關系的占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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