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會有這么多人抵制“抵制高考”?他們錯在哪里?不言而喻,抵制異地高考政策的人都是一些擁有大城市戶口的人,因為占據了優勢而不讓別人享有。我們追求的平等開放都去哪里了?以下是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研究員任星輝對抵制異地高考的看法。
任星輝/文 11月21日,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發布了《北京市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通知》。該“通知”對中國公民在京報名參加明年高考依然設置了“具有本市正式戶口”的限制。面對來自正在爭取“異地高考”權利的隨遷子女家庭的質疑,北京市教委很快出面解釋說,北京的“異地高考”方案正在研究制訂當中,因此外界認為2013年“非京籍考生不能在京高考是非常片面的”。盡管有前述澄清,不少京籍人士還是難掩欣喜,在網絡上發出了“2013高考以異鬧的失敗而告終”的評論。
從最初高考地域區隔之墻密不透風,京籍人士似乎對隨遷子女就地高考問題懶得發聲,到如今中央和地方先后出臺政策謀求解決“異地高考”,而京籍人士卻群起反對,一方面,公平對待隨遷子女是大勢所趨,另一方面,反對者確也言之鑿鑿,維護京籍考生權利的呼聲似乎也很有道理。各種辯駁攻守,錯雜其間,確實也讓人迷惑,大有“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之嘆。比如,就人們對京籍人士反對和抗議之聲的質疑,羅洪啟律師就發出了“抵制"異地高考"錯了嗎”之問,認為“京籍家長主張自己訴求的理由雖然牽強乃至是荒謬,但在既有的制度框架下,他們的訴求卻完全合理合法”。
那究竟是否“合理合法”?我們可以通過對京籍人士在主張什么和這種訴求有何根據這兩個角度來進行評判。
首先,反對“異地高考”的京籍人士在捍衛什么?要回答這個問題,就不得不提及我國至今仍在使用的分省配額招生制度這個主要的大學招生方式。這項制度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全國考生看似在高考分數面前平等,事實上這種平等只對一個省份內部的考生而言才是真實的,一旦對不同省份考生的大學入學機會做出對比,則不難發現其差距所在。
北京、上海、天津等經濟社會相對發達的地區,在高考招生中享有得天獨厚的好處這就是多年來一直為輿論所詬病的“發達地區高考特權”。而正是這個高出其他省份考生數倍的進入中央部委直屬高校的機會,讓部分擁有北京戶籍的人士,對放開“異地高考”充滿恐懼和敵意。他們擔心一旦高考招生不再以戶籍為限,本地考生據此在高考招生中享有的絕對優勢將被稀釋或取消。這當然是他們作為這項巨大利益的受益者不愿看到的,因此群起反對。
不過,接下來的問題是,北京考生所受的這項優待,根據何在,經得起“合理合法”的檢驗嗎?
公辦高等教育作為一種公共服務,應該根據成績向所有人平等開放。之所以成績為上,是因為它和教育的關聯最為密切,且除了對這方面能力的考核之外,確實也找不到其他更合適的標準來決定高等教育受教育機會如何公正分配。當然,這里的“成績”并不局限于我們當前的應試教育孜孜以求的那種考分,因此我們大可多份想象力,不必殃及池魚,因為對當前教育現狀的反感連帶對“成績”一詞也警覺起來。況且,在沒有其他可行的替代考核標準的情況下,即使是現在的應試教育機制出產的分數,依然是最為公正的評價標準。
平等開放在此的基本要求則是,無論是全國統考招生還是各高校獨立招生,同等成績者都應受到同等對待,而不得以成績之外或其他與教育明顯無關的標準為主,對考生進行區別對待。
回頭來看分省配額招生制度,它們與考生的成績、能力等教育因素無關,從而違背了以成績為依據向所有人平等開放的原則。當然,該項制度用來增加諸如少數民族、貧困地區考生的入學機會,那么只要其保持在適度的范圍內,也會是法律的平等保護條款所許可的?;谘a償這些群體或地區在教育上的弱勢地位等需要,一般而言可以接受這種多少有些“劫富濟貧”味道的措施。但如我們所見,當前的高考招生政策和實踐,恰恰與此背道而馳:現行制度維持對北京等發達地區的超高配額,而對真正需要照顧的少數民族和貧困地區考生等,則視而不見或口惠而實不至成績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要求都難以落實,遑論額外照顧;或者更確切地說,是犧牲他們的平等入學機會來照顧北京等發達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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