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編輯部接到不少“準媽媽”的投訴電話稱,她們的投保要求被保險代理人拒絕了,原本想給自己和即將出生的“奧運寶寶”買個保障,現在卻成了泡影。
那么,“準媽媽”投保為何總吃“閉門羹”?如何才能獲得周全的保險保障?記者就此采訪了多位保險代理人和保險公司負責人。大部分被訪者指出,孕婦保單屬于高危保單,保險公司一般會有較多限制,因此需要保險保障的“準媽媽”們應該趁早投保。
核保有限制
余小姐不久前就碰上了代理人拒保的事。她告訴記者,原本跟太平洋安泰的代理人在電話里談得好好的。見面時,得知余小姐懷有6個月身孕后,代理人直接拒絕了她的投保要求。
對此,新華人壽保險公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各家保險公司對‘準媽媽’投保都有一定的限制,一般不接受投保醫療費用型產品,但普通壽險和
意外險投保并不受約束。”
于是,記者撥通了太平洋安泰保險客戶服務電話。該公司服務人員告訴記者,根據核保部門的有關規定,婦女
懷孕滿28周至
分娩后2個月,保險公司不提供保險保障,但是在此范圍外的“準媽媽”在購買壽險和意外險時不受影響。
記者隨后又撥打了友邦保險、中國太保等多家保險公司客戶服務熱線。大部分保險公司均表示,對“準媽媽”投保有一定的門檻,基本上婦女在懷孕以后就不能購買醫療費用型產品。
保險業資深人士分析指出,目前,國內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孕婦不能投保,但因為女性妊娠期的風險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很多,所以,各家保險公司對此設定了較多限制。通常情況下,對于孕婦投保都遵循這樣一個慣例——懷孕28周以后一般的保險原則上都不接受承保,要等生完孩子以后再說;對于懷孕7個月以下的客戶來說,原則上不受理醫療險、重大疾病險和意外傷害險,只接受養老險和不包含懷孕引起的保險事故責任的普通壽險,而且在投保時須進行普通身體檢查。
“如果只是限制孕婦投保部分險種,為什么代理人拒絕了所有的投保要求?”對于保險公司的解釋,余小姐顯然不能接受。她認為,代理人可以分開銷售保險產品,而不是制訂所謂的“保險計劃”,提供一系列的保險服務。
對此,太平洋保險集團有關人士表示,孕婦要堅持投保,代理人沒有理由拒保。一般情況下,代理人可以在公司核保規定允許的情況下,給“準媽媽”推薦保單。至于分開銷售或是打包銷售,對于消費者而言沒有任何影響。保險公司提出“保單計劃”、“一攬子保障”完全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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