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在我國獨生子女之中,約有64%表現出任性固執,愛發脾氣。他們由著自己的性子來,要什么就得給什么,否則就大哭大鬧,怎么哄勸都不行。大的孩子則采用積極和消極兩種對抗形式,有的甚至離家出走。
心理衛生學家認為,對于孩子的任性要全面來認識。一方面從心理學角度看,3歲和12歲前后是兒童的兩次反抗期。此時心理結構發生“突變”,產生質的飛躍。3歲幼兒擺脫了成人的束縛,獨立行走能力加強,活動范圍增大,所以自我意識發展很快,常常出現不聽話,固執任性等表現。12歲前后的固執任性更加突出,主要是因為青春發育,軀體及心理的成熟導致了逐漸增強的成熟意識。他們不再受父母的擺布,不再愿意與父母一同外出或去公園,遇事也不愿同大人嘮叨,而愿意孩子們自己在一起玩,不愿受家長和老師的干預。另一方面,有些家長在教育上的失誤是促成任性固執的決定性原因。父母對子女嬌生慣養,不適當地滿足他們種種過分要求與欲望,于是不該答應的事也答應了。因此,在許多獨生子女的頭腦中從來就沒有什么不可以的概念,也不知道克制自己不合理的愿望,天長日久逐漸就成了任性的孩子。
固執任性的常見表現有以下三方面:
(1) 主動抗拒型:“我不干”“不行”“我非要……”是這類孩子的常用語,他們以哭鬧、發脾氣來堅持自己的立場。
(2) 消極對抗型:表現為拖延服從的時間,生氣、悶悶不樂的樣子;或對將要做的事發牢騷;或只按指示的表面意思去做,故意不去領會其實質而敷衍了事。
(3) 逆反型:對成人的要求采取背道而馳的作法,如當你叫他安靜時,他反而高聲尖叫起來。這種固執任性行為一旦演變為習慣,可能會形成否定一切,進而反對所有他人提出的意見,雖然他自己并沒有一個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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