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要知道,從小反抗力越強的孩子越有判斷力。德國一位兒童心理學家追蹤調查了100名2~5歲具強烈反抗意識和毫無反抗意識的兩組兒童。至青年期,發現反抗力強的孩子有85%成長為意志堅強、深具判斷力的年輕人;而沒有抬杠意識的孩子發展成為意志力強的只有24%,大多數則為無判斷力而依賴他人生存的青年人。
其次,我們也要認識到,大人的行為比語言更有說服力,孩子把大人的話當耳旁風,是有原因的——大人說講話太嘮叨。當小孩能聽懂大人的話,開始懂得一點事時,大人就變得嘮叨。孩子只好捂上耳朵不聽,自我防衛。
如小孩打翻了杯子,大人開始責怪。逃避沖突的一種方法:孩子只好不吭聲,似沒有打翻杯子,避開與大人的沖突。不聽就不煩心,也就不會有沖突。
用拒聽觀察父母的憤怒反應,是檢驗父母的權威與孩子自主權范圍的一種方法。如,大人說,“我已經對你說三次了,你還不把它拾起來”,此時小孩不聽不拾,為的是試探一下父母的權威究竟到何種程度。
那么,大人對孩子的如此反抗、倔犟行為,該怎么辦呢?
經典法則
1、要打開孩子的耳朵,先要傾聽孩子說話的聲音。父母沒有意識到自己平時對孩子的要求常常置之不理。孩子的要求,對大人可能微不足道,而對他卻很重要。孩子因能力有限表達不清,大人就沒有耐心聽。這會使孩子感到沮喪和不被尊重。如果大人能經常傾聽孩子的要求,孩子也不大會拒聽大人的命令。
2、大人對孩子的要求應符合實際。大人常對孩子提些孩子搞不明白的要求,或是一次提出太多、太復雜或不明確的要求,孩子都難以實現。
3、不要在房間的另一端或背對著孩子發號施令,應面對孩子,最好是蹲下來,在同一水平面說話,讓孩子有親切感和被尊重感。
4、命令要簡單、親切。這個年齡孩子的注意力集中時間短,所以大人的吩咐要清楚明了,易懂。
5、如果孩子對大人說的要求沒有反應,可通過另一種方式引起他的注意——移動孩子的身體。如叫孩子吃午飯,而孩子只管玩,不理睬,可把他抱起來,帶回桌邊。如果他在傷害他人,又不聽勸告,要立即終止他的行為,帶他離開。態度要友好,不要強行把孩子拖走。
6、當孩子肯聽你話時要表揚,表示更多的關心和注意,如說,“我一叫你就過來吃飯,我很高興,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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