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曝光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單”。其中大口福餐飲公司、東海漁港餐飲公司等飲食企業在這份“食品安全黑名單”中。
羅湖區一百香湖湘大碗菜館、東海漁港餐飲公司、泰德源糧油公司、大口福餐飲公司、坪山新區順香圓粽子店等17家企業(個體戶)、31名負責人或經營者,成為深圳曝光的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單”上榜者。今后,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將定期公布食品安全黑名單。
為保障公眾飲食安全,今年7月,經市政府批準,市市場監管局制定發布《深圳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根據《辦法》第十四條,“因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偽造食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等八種情形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單”,并通過深圳信用“曝光臺”欄目及新聞媒體等對外公布。

經過前期的準備,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單”昨日正式向社會曝光。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單”共有25條違法信息,涉及17家企業(個體戶)、31名負責人或經營者。25條違法信息包括:因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7條);偽造食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6條);偽造或者虛假標注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的(1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的(2條);根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技術診斷報告,確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且負有法律責任的(9條)五種情形。具體信息可通過(http://www.szcredit.com.cn/web/Index.aspx)查詢。
記者在“食品安全黑名單”上看到,違法經營者李震寧、張文強、宋濤、張文高所受的刑事處罰最重,這四人的違法經營生產地址為羅湖區東門金融大廈18樓。其中,張文強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57萬元。
■釋疑
1 為何只公布25條?
違反《辦法》列明的八種情形的企業很多,為何這次只有25條違法信息被公布?
“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才能進入黑名單。”市食安局副局長陳建民表示,去年2月23日,深圳正式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誠信體系,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是從這個節點開始進行查處的。凡是被列入八種情形,且違法行為已被追究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企業都列入了黑名單。“深圳并不是全國最先公布黑名單的城市,但目前公布的數量是比較多的。”
2 不良信息保存并公布多長時間?
根據《辦法》,列入黑名單的不良信息,披露的最長期限為5年,披露期限屆滿后,信用中心終止披露,深圳信用網“曝光臺”欄目也終止公布,轉為企業信用信息檔案長期保存,并按電子檔案管理有關規定,移交檔案部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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