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為原料生產的乳制品!記者今天從衛生部獲悉,針對質檢總局詢問關于進口牛初乳類產品適用標準問題,衛生部如是回應。據悉,上述新規定將于今年9月1日起執行,此前按照相關規定生產或進口的產品可在保質期內繼續銷售。
牛初乳是指健康奶牛產犢后七日內的乳。衛生部指出,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牛初乳為原料的乳制品,應當按照相關食品標準執行。而對于嬰幼兒配方食品,衛生部強調,“嬰幼兒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為原料生產的乳制品。”這也即意味著,當前眾多以添加有牛初乳為賣點賣高價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今后將不得再生產、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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