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停育,對期待小生命降臨的準媽媽來說無疑是個“沉重打擊。。積極了解導致胎停育的原因,做好預防,不緊張焦慮,胎停育一定程度上也是可以防患于未然的。
胎停育臨床上也被稱作“稽留流產”。是指宮內孕胚胎發育到一定階段死亡而停止繼續發育,導致在28 周以前的妊娠終止。如果準媽媽停經已經大于6 周,但宮腔內沒有發現妊娠囊;或妊娠囊已經變形,沒有張力;在妊娠囊直徑超過4 厘米的情況下,卻看不到胎芽;胎芽超過1.5 厘米卻看不到胎心搏動;或是通過常規檢查發現原本正常的胎心消失了,都可能被診斷為胎停育。
一、80% 的胎停育發生在妊娠12 周以前。
一些準媽媽因為受到“很大月份遭遇胎停育,很悲傷地去做引產”等新聞報道的影響,整個孕期都對胎停育憂心忡忡。其實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研究表明,80% 的胎停育發生在妊娠12 周以前,其中更多的發生在8 周以前。如果胚胎染色體本身沒有問題,胎兒發育器官也沒有異常,在懷孕15 周以后發生胎停育的可能性只有0.6%。
警惕胎停育信號。
懷孕12 周以前很難做到在家中監測胎心,準媽媽可以通過觀察孕早期的惡心、嘔吐等妊娠反應或是乳房脹痛的癥狀是否持續、是否突然減弱或消失來盡早發現胎停育的問題。如果出現陰道出血或強于月經的劇烈下腹痛,就需要及時就醫。
二、50% 的胎停育是一種優勝劣汰。
有些準媽媽對胎停育非常緊張,甚至覺得如果一旦發生胎停育,就說明自己沒有能力留住孩子,而過分自責和內疚。其實,對于孕早期的流產或胎停育,50% 的原因源于胚胎染色體本身的異常,是一種自然的優勝劣汰的過程。即使醫生想盡一切辦法幫準媽媽保住了孩子,孩子的質量也可能并不高。所以,對于準媽媽來說,對懷孕分娩這件事應該抱有一顆平常心,不要過于強求,也不要總是緊張焦慮。緊張焦慮的情緒本身對胎兒也會有不利的影響。
一旦確診胎停育,要積極配合醫生盡快終止妊娠。
一部分遭遇胎停育的準媽媽,自身并沒有明顯的癥狀表現,沒有腹痛也沒有陰道出血,只是在進行常規產檢時發現胎兒停止發育了,被診斷胎停育。當醫生建議終止妊娠時,準媽媽往往不能接受,不愿意面對現實,本能地想要再等等看。
實際上,胎兒一旦停止發育,胎心消失,就沒有再保胎的必要了。而且胎停育后,胚胎會釋放出一些物質,導致母體的凝血功能異常。對于胚胎沒能自然排出的準媽媽,如果不及時將妊娠組織從宮腔內清除,可能造成大出血或不完全流產等嚴重后果。長期未排出的胚胎一旦肌化,想要清除干凈,對子宮內膜的創傷也會非常巨大,會直接影響到未來的再次懷孕。
一旦發生胎停育,流產后至少3 個月才能再懷孕。
一般會建議準媽媽,在胎停育流產后,至少要來3 次月經后,才能準備再次懷孕。如果準媽媽年齡不大,也沒有其他因素的影響,能夠多休養一段時間,讓子宮得到更充分的恢復會更好。
有過胎停育病史的準媽媽,再次懷孕出現胎停育的風險會增加。
最新相關數據表明,有過一次胎停育病史的準媽媽,再次懷孕發生胎停育的風險增加到20%;有過兩次胎停育病史的準媽媽,第三次懷孕發生胎停育的風險增加到28%;有過三次或者以上胎停育病史的準媽媽,再次懷孕發生胎停育的幾率將達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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