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丈夫頻繁爭吵,80后少婦陳某便帶著2歲的兒子小風(化名)離家出走。為湊夠去浙江見情人的路費,陳某竟將2歲的兒子賣掉。10月31日下午,小風的父親徐某報警。經過閩侯警方近28個小時的努力,小風終于重回父親懷抱。
5000元賣掉兒子 買車票去見情人
閩侯縣刑偵大隊接警后立即成立專案組,并于當晚在閩侯甘蔗街道大元村的出租屋中將陳某抓獲。經預審,警方了解到:徐某與陳某4年前相識于福州,兩人沒登記結婚就開始了同居生活。此前,陳某在云南育有一女。2011年5月,陳某在閩侯大湖生下兒子小風,兩個小孩都沒有報戶口。
“他發現我最近和男人汪某聯系得很密切,我和他經常為一些瑣事吵架,我就想離開。”陳某說。10月6日中午,趁著下夜班的徐某還在睡覺,陳某帶上2歲的兒子小風和家中僅剩的600多元錢離開了出租屋,來到福州火車站。
陳某帶著小風在火車站附近的旅社住了3天。“我想去浙江找汪某,但我身上的錢不夠買去浙江的大巴票,而且我去見他,帶著孩子也不方便。”陳某說。10月9日,她遇見在汽車站幫人拉行李的何某,想托何某將兒子賣掉。隨后,何某又將陳某介紹給在汽車站拉客的張某夫婦。在張某夫婦的牽線下,10月10日9時許,陳某將小風賣給龍巖的李姓夫婦,并收了5000元錢。
拿著賣兒子得到的錢,陳某給自己買了幾件衣服和一個觸屏手機,并買了去浙江的大巴票。陳某到浙江見到了汪某。徐某頻繁打電話給陳某,陳某稱兒子寄在福州的朋友家,不敢說賣掉了。后來,陳某只好承認賣掉了兒子。
警方快速行動 孩子重回父親懷抱
11月1日9時許,閩侯警方先后抓獲何某和張某夫婦。
何某供述,他只是介紹陳某給張某夫妻,不知道小風被拐賣到何處。事成之后,張某給了他200元。張某供述,小風被他妻子在龍巖的親戚買走。
11月1日12時許,專案組民警對張某的妻子李某進行預審。李某說:“我在龍巖的哥哥是殘疾人,沒有結婚,想收養一個小孩。得知她(陳某)有意要賣兒子后,我就聯系了龍巖老家。10月10日,我母親的姐姐李某和她的丈夫過來帶走了小孩,并給了她(陳某)5000元的紅包。”
11月1日20時,李某和她丈夫帶著小風到達福州火車站。20時30分,離家20多天的小風回到了父親徐某的懷抱,此時距徐某報警才過了28小時。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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