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丈夫帶著情人出差,女子竟持電警棍躲在汽車站出站口,準備“捉奸”。當看到走出出站口的丈夫身邊確有一年輕女子時,她當即認為該女就是丈夫的情人。二話不說,她沖上前又是辱罵又是電擊,不想該女子只是一名路人,與丈夫毫不相識。
昨日,宿遷市沭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此案,判決被告人宋某以書面形式向原告王某賠禮道歉,并賠償王某醫療費174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500元,合計1674元。
生性多疑
她帶著電警棍到車站“捉奸”
現年32歲的宋某是地地道道的沭陽人,因丈夫李某外在形象姣好,生性多疑的她便一直懷疑其在外與其他女人有染。
去年年初,宋某聽信別人的傳言,認為李某在外有同居情人,因此,性格強勢的她一直想“會一會”。同年7月初,李某被公司派到外地短期出差,要求7月4日回來。7月3日晚上,宋某翻來覆去睡不著覺,一個戲劇化的猜測在她腦中產生:丈夫會不會帶著情人出差,又或是情人會到車站接人?我何不到車站堵一堵,如果撞見了就好好修理她一番,就算遇不到也沒損失。
說干就干,第二天一早,宋某想辦法買了根電警棍,悄悄藏在包里,然后她又故作關心電話詢問了丈夫乘坐的車次以及到站的時間,但閉口不提自己要去車站的事情。
武斷害人
錯認“小三”打了無辜女子
當晚7點多,宋某根據丈夫提供的時間,準時出現在了汽車站的出站口。她手拿電警棍躲在一根柱子后面,靜候丈夫及情人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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