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個
國家憲法日,是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在每年的12月4日而設立的節(jié)日。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xiàn)。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的理念。
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
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于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力屬于人民,權力服從憲法。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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