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把一切算計得很摳門,每個月要老公交生活費、洗衣費,懷孕之后還增加了孕婦營養費。生孩子之后,妻子辭職在家,老公請了月嫂照顧,買尿布、買奶粉,請保姆的錢都是丈夫出,本以為妻子不出門沒什么開銷了,但妻子又增加了好幾個名目的費用,要老公給生育獎金,要減肥經費,母乳喂養也收錢。丈夫覺得老婆這么撒嬌不像話,老婆則懷疑丈夫拒絕付錢是有了外遇。數次爭吵之后,丈夫到居委會告狀,在婦聯和街道的調解下,兩個人答應嘗試新的家庭理財方式。

給孩子喂奶 妻子要求丈夫先繳費 物欲橫流親情何在
洗衣服按照酒店標準收錢
“我這個媳婦是掉錢眼里了。 ”羅先生在浮山新區街道辦訴苦。他說妻子比自己小五歲,工作收入也只有自己的五分之一,談戀愛時,吃飯、旅游都是他掏腰包,也沒覺得不妥當。結婚的房子是兩家父母湊錢付的首付,由男方公積金還款。雖說兩家出錢,但羅先生給岳父岳母打了借條,結婚三年后就還清了。羅先生自己父母那里倒沒寫借條也沒還錢。
羅先生和妻子都不會做家務,成家之后做飯洗衣服都是從頭學起,妻子抱怨洗衣服把手搓粗了,要羅先生按照酒店洗衣服的價格,支付勞務費,一件襯衣8元,一件外套15元。羅先生說一開始他沒反感,還當是老婆的小情趣,反正自己的錢也就是老婆的,左口袋進右口袋的事。因為錢付得不及時,老婆跟他打過幾次“唧唧”,但都慢慢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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