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到2020年10月1日,成立71周年。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時,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在勤政殿舉行第一次會議。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副主席朱德、劉少奇、宋慶齡、李濟深、張瀾、高崗,以及周恩來等56名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委員宣布就職。
會議一致決議,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施政方針,向各國政府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愿與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權原則的任何外國政府建立外交關系。
會議結束后,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及各位委員集體出發,乘車出中南海東門,前往天安門城樓出席開國大典。下午3時,北京30萬群眾齊集天安門廣場,舉行隆重的開國大典。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禮,即開國盛典,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
最早提出“國慶日”這一概念的,是時任政協委員、民進首席代表馬敘倫先生。
1949年10月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許廣平委員發言:“馬敘倫委員請假不能來,他托我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應有國慶日,所以希望本會決定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林伯渠委員也發言附議,要求討論決定。當天會議通過《請政府明定十月一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舊國慶日》的建議案,送請中央人民政府采擇施行。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決議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茲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的偉大日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
這就是把“10月1日”確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日”,即“國慶日”的來歷。從1950年起,每年的10月1日成為了中國各族人民隆重歡慶的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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