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質檢總局表示,今年5月1日起將實施新版《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增設了嚴控乳品安全的規定,這意味著今年5月份后,進口奶粉將有源可追。
[背景]
去年前9個月,全國檢出問題洋奶粉140噸
近年來,受市場需求驅動,我國乳制品進口量大幅攀升。與此同時,問題洋奶粉的出現率也呈現逐步上升態勢。無論從官方正規渠道進入國內,還是代購等形式進入國內的乳制品,問題產品的發現率都呈現上升態勢。
進口奶粉將有源可追 山寨乳企將被擋在門外
記者從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信息上看到,去年1~9月,國家各地檢驗檢疫部門檢出的問題入境洋奶粉總量約140噸,其中一半為嬰幼兒奶粉。其中常溫奶存在的問題大多是“超過保質期”,而嬰幼兒奶粉、成人奶粉、乳清粉存在的問題則是包括有亞硝酸鹽超標,或蛋白質、維生素等指標不符合我國標準等,其中在嬰兒奶粉中,不乏知名品牌產品。
[動態]
今年5月1日起,乳品進入中國須經風險評估
為了保障國內乳制品質量安全,我國將對進口乳制品實施更嚴格的規范管理。記者在國家質檢總局網站上看到,新版《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增加了許多嚴控乳品安全的規定,其中包括提高乳制品準入門檻。
新規要求,只有經過風險評估并符合要求的產品才被允許進入中國。進口乳品的進口商應保證其進口乳品符合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并公布其進口乳品的種類、產地、品牌;進口乳品將實施包括致病菌、真菌毒素、污染物、重金屬、非法添加物等安全衛生項目的檢測。
新規還要求對出口商或代理商實施備案制。備案名單將在國家質檢總局網站公布。
[詳解]
建立黑名單制度,問題奶粉須主動召回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還擬對進口乳品商建立黑名單制度。檢驗檢疫機構發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進口乳品時,可以將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進口乳品進口商、報檢人、代理人列入不良記錄名單;對有違法行為并受到處罰的,可以將其列入違法企業名單并對外公布。
對于問題乳品,新規規定進口商必須主動實施召回。據新規要求,進口乳品存在安全問題,已經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進口乳品進口商應當主動召回并向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報告。
對擅自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口乳品的行為,將由檢驗檢疫機構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乳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乳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未建立乳品進口、銷售記錄制度,進口、銷售記錄制度不全面、不真實,進口、銷售記錄保存期限不足2年,記錄發生涂改、損毀、滅失或者偽造、變造進口、銷售記錄等行為,都將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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