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消息 從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獲悉,近日,欽州檢驗檢疫局在查驗進口奶粉時,發現個別批次的進口嬰幼兒乳制品沒有在進境前標注中文標簽,被依法做出退貨或銷毀處理。
據悉,國務院于2013年6月20日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中明確要求,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中文標簽須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在境內加貼。另外,我國相現行法律法規要求,首次進口的乳品須提供符合我國相關標準的檢測報告和官方衛生證書。檢測涵蓋致病菌、三聚氰胺以及重金屬等共計60余項,檢測報告必須與進口奶粉的生產日期和批次一一對應。與其他大多數進口食品包裝要求不同,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在入境前將經檢驗合格的中文標簽直接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而非簡單地將合格的中文標簽加貼在原標上。
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對于進口奶粉的選購一定要注意識別奶粉罐標簽,避免買到非法途徑進口的奶粉,確保消費者權益不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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