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是新生兒的身份證,出生證明的用途廣泛,比如坐飛機、生育險報銷、領取獨生子女證、出國留學、移民等。出生證辦理完畢后,一般是不能更改的,唯一允許修改名字的特例是名字使用的是冷僻字。
但是大家難免會遇到出生證明出錯的情況,比如說父母名字、自己名字、日期、年齡等。這種情況對大家造成困擾,可以更改如果需要更改這些資料的話需要再走一遍出生證明辦理流程。
改名字具體流程如下
如果出生證的名字和戶口本上不同,可以到公安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飯后再依法定程序將出生證上的名字列為曾用名。
1、首到公安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不涉及姓氏更改,直接帶以上材料去派出所更改。
2、如果涉及更改姓氏,要帶上出生證、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等資料,夫妻兩人一起去公證處辦公證,帶更改資料和公證書到派出所,進行姓名更改流程。
3、結束后,去報社做個出生證的遺失申明。帶上登有遺失申明的報紙、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到婦幼保健院補辦。涉及到更改姓氏,要寫個說明:日后發生任何事情,與醫院無關。
小貼士:
注:孩子上戶口的時候一般會根據出生證明上面的名字登記,因此大家為了避免日后麻煩,一定要提前想好孩子的姓名,以及在填辦出生證明時,信息一定要準確。
如果不涉及更改姓名,孩子的出生日期填寫錯誤,也是可以要求更換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更改需要準備一些資料:母雙方共同簽字的書面申請,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更正前的出生證明,父母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簿、村委會相關證明材料、申報戶口的證明。
準備好資料后,可以向婦幼保健機構申請換發出生醫學證明,更正出生證明相關資料會登記備案,并且永久保存。對需要已申報戶口的更正出生證明的,在換發出生證明后還要向同級公安部門出具更正函。目前出生證明已經錄入系統,網上具有出生證明查詢方法,大家可以在app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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