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產前的一些列檢查中,彭先生妻子的情況一切正常。手術過程中,醫生告知彭先生說產婦胎盤粘連,有可能大出血,需要輸血。彭先生對醫生非常放心,很快就簽字答應了。
手術從上午11點做準備開始直到下午2點30粉才結束,術后醫生告訴彭先生說妻子血止住了,已經被送進重癥監護室ICU觀察。因為ICU只能準許家屬4點看望病人,彭先生以為會有醫護人員照顧自己的妻子,便休息了一下直到4點才看到妻子。
彭先生怎么也沒想到,看到妻子時已經因失血過多休克了。為了保住妻子的性命,彭先生只得同意實施子宮切除手術,直到晚上11點才成功止血。
據彭先生介紹,剖腹產前后共花費10萬塊,一個普通剖腹產的費用最多3萬塊錢,而彭先生家光輸血就花了6、7萬。花了錢不說,由于醫院的不重視,彭先生妻子再做母親的權力也被剝奪了。
彭先生越想越覺得醫院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于是向司法鑒定機構提出了鑒定申請,最終鑒定意見認為,醫院在診療時缺乏全面分析和評估,沒有預見手術危險結果。同時,產婦也被鑒定為6級殘廢。
本來是一件喜事兒,現在卻變成了傷心事兒,彭先生一家心力交瘁,將醫院告上了法庭。
據悉,本案將于11月19日在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醫院方面對此回應,已經做好了打官司的準備。
通過這件事情,筆者認為醫院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一方面,作為一家正規醫院,不應該犯這種應失誤導致產婦失血休克的低級錯誤。
另一方面,產婦在ICU重癥監護室內,在家屬不能探望時間內,應當派醫護人員對病人嚴加看護,而醫院卻并未觀察到彭先生妻子的異常情況,導致悲劇產生,這是醫院的不重視,不負責。
醫院是治病和保障人們健康的事業單位,責任比一般單位更大,所謂“人命關天”,當病人將自己的生命放心交給醫生時,醫生就應該要扛下重任,任何細節都不得馬虎,一次失誤,有可能就會毀掉一個家庭,甚至是葬送一條生命。
從彭先生家庭角度出發, 即使官司打贏了,但是妻子永遠失去了做第二次母親的權力,精神恢復也不好,整個家庭也為之奔波勞累,操碎了心,這些失去的東西卻是怎么也無法彌補回來的。
當然,我們寧愿相信醫院方面,在工作當中是盡到了職責的,希望這只是僅僅一次的意外事故,我們也希望醫療工作者們能夠時刻保持嚴謹的工作態度,而患者的幸福健康也是最大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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