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00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在該院第22審判庭公開宣判上訴人于歡故意傷害一案:于歡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法院認為:原判于歡犯故意傷害罪正確,審判程序合法,但認定事實不全面,部分刑事判項適用法律錯誤,量刑過重,依法予以改判。
【于歡案二審宣判】今天上午9:00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在該院第22審判庭公開宣判上訴人于歡故意傷害一案。
旁聽人員進入法庭。參加今天旁聽的有當事人親屬、媒體記者、社會各界群眾等。 檢察員、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入庭。
9點13分:審判長正在宣讀判決書。
判決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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