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篩和羊水穿刺的區別還是挺大的,一個是常規檢查,一個是產前診斷。除此之外還有這些差別:
在妊娠16-18周,預產期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孕婦要常規進行唐氏篩查。唐氏篩查是通過抽取母體的外周血,進行胎兒染色體異常的血清生化學指標檢測,主要篩查的目標疾病是21三體綜合征、18三體綜合征和開放性神經管畸形。篩查的血清生化學指標是游離雌三醇、甲胎蛋白和絨毛促性腺激素,根據這三個血清生化學指標的結果進行風險的評估。如果是高風險的結果就要進行進一步的產前診斷,羊水穿刺是進行產前診斷的金標準。
羊水穿刺是抽取羊水進行胎兒染色體核型分析,是進行胎兒染色體疾病診斷的診斷標準,可以確認胎兒是否有染色體異常疾病的診斷方法,因此這兩個檢查一個是篩查,一個是診斷。
唐氏篩查是一種篩查性質的檢查,它得出的結果是風險值。根據風險值與截斷值的比較,判斷是否為高風險或者低風險。高風險只是說明胎兒患有染色體疾病的概率比較大,但是唐氏篩查不能作為確診的依據。因此唐氏篩查為高風險是不能直接做出放棄胎兒的準備,應該進一步做羊水穿刺進行判斷。
羊水穿刺屬于確診性的檢測,通過羊水穿刺可以100%的明確胎兒是否有問題。如果羊水穿刺確定胎兒有問題,那就需要放棄胎兒。如果通過羊水穿刺確定胎兒沒有問題,那么就可以保留胎兒。因此唐氏篩查高風險胎兒是否能要,主要取決于進一步做羊水穿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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