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便計算題型
1.同種運算想交換律和結合律;交換就是為了結合。
2.有乘有加(或有減)有相同數,要想乘法分配律,無相同數找倍數關系變相同數用乘法分配律。(即,兩個乘法算式相加或相減,就可以用乘法分配律)。
3.加減混合運算,看清數字特點,用好減法的性質。
4.乘除混合運算用好除法的性質(即乘除法添、去括號規則)。
5.牢記見25想4,見125想8,見5想2等積能湊整的特殊數字,用好商不變規律。
6.無括號的加減混合運算和乘除混合運算,掌握運算性質,用好搬家規則。
簡便計算錯誤問題分析
錯誤類型一:當學生學完“從一個數里連續減去兩個數,可以減去這兩個數的和”之后,學生腦海中自然就有了這樣一種意識。
如像從一個數里減去兩個數,始終是減去兩個減數的和才簡便,于是在練習時,有一部分學生就會出現這種情況:673-137-373=673-(137+373),而不會用673-373-137。
很多學生對減法性質的逆用感到很困難,如會出現962-(62+45)=962-62+45=135;2548-(748-452)=2548-748-452=1348。
錯誤類型二:學習了乘法分配率后,會出現以下錯誤:(4+40)×25=4×25+25;67×38+62×67=(38+62)×(67+67)。
錯誤類型三:在學完五個運算定律后,出現如125×32×25的題目時,學生會想到把32分成8乘4,計算時卻分不清該用乘法結合律,還是乘法分配律,會出現125×32×25=(125×8)+(4×25)。
錯誤類型四:只看數,不看清運算符號,亂用簡便方法,如:25×4÷25×4=100÷100=1;278-54+46=278-100=178。
仔細分析,產生這些現象的原因,一是教學時,一味機械地進行程序化訓練,形成錯誤的思維定勢,對學生的思維方式產生了負遷移,只要貌似就用學過的方法牽強地套用,二是不會靈活運用。我們進行簡便教學時片面地注重了技能的訓練,而忽視了對學生數學思想,數學意識的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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