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地球表層的巖石圈稱作地殼。地殼巖層受力后快速破裂錯動引起地表振動或破壞就叫地震。
由于地質構造活動引發的地震叫構造地震;
由于火山活動造成的地震叫火山地震;
固巖層(特別是石灰巖)塌陷引起的地震叫塌陷地震。
地震是一種及其普通和常見的一種自然現象,但由于地殼構造的復雜性和震源區的不可直觀性,關于地震特別構造地震,它是怎樣孕育和發生的,其成因和機制是什么的問題,至今尚無完滿的解答,但目前科學家比較公認的解釋是構造地震是由地殼板塊運動造成的。
由于地球在無休止地自轉和公轉,其內部物質也在不停地進行分異,所以,圍繞在地球表面的地殼,或者說巖石圈也在不斷地生成、演變和運動,這便促成了全球性地殼構造運動。關于地殼構造和海陸變遷,科學家們經歷了漫長的觀察、描述和分析,先后形成了不同的假說、構想和學說。
板塊構造學說又稱新全球構造學說,則是形成較晚(上世紀60年代),已為廣大地學工作者所接受的一個關于地殼構造運動的學說。
地震的危害:
地震所造成的直接災害有:建筑物與構筑物的破壞,如房屋倒塌、橋梁斷落、水壩開裂、鐵軌變形等等。 地面破壞,如地面裂縫、塌陷,噴水冒砂等。 山體等自然物的破壞,如山崩、滑坡等。 海嘯、海底地震引起的巨大海浪沖上海岸,造成沿海地區的破壞。
地震引起的次生災害主要有:火災,由震后火源失控引起; 水災,由水壩決口或山崩壅塞河道等引起; 毒氣泄漏,由建筑物或裝置破壞等引起; 瘟疫,由震后生存環境的嚴重破壞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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