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有效地發揮骨干教師在學校教育教學中的引領作用,利于骨干教師業務素質的鞏固和提高,促進師資隊伍整體素質和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管理考核方案。
一、領導小組機構
組 長:李 悟
副組長:王 宋
成 員:邱子儀、潘清贊、王 能、李明學、王贊國
二、考核對象
20xx年,已由省教育廳和縣教科局認定的省、縣級骨干教師。
三、考核內容:
1、骨干教師任職總結。(含師德修養、教育教學實績、完成骨干教師職責情況)。
2、積極承擔示范課、觀摩課、研究課等公開教學任務。
(1)縣級公開課以上(附教案、圖片)
(2)校級公開課(附教案、圖片)
3、聽課,主要是聽徒弟的評價課每學期15節。
4、寫一篇論文,獲校級一等獎或縣級二等獎以上(發表在縣刊上)或省級三等獎以上(或發表)。
5、指導、帶教校內青年教師。
(1)指導、帶教活動正常開展。(骨干教師管理手冊記載)
(2)所帶教教師校級教學評比中二等獎以上(含二等獎)、縣公開課和以上刊物上發表論文。
四、考核方法:
被考核對象將考核材料交教研室。考核給分與縣考核同。
五、考核結果
1、任期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60分以下為不合格。
2、考核結果最終由考核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3、考核結果將作為教師參加評先評優的條件之一。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中小學骨干教師隊伍建設,打造一支具有引領示范作用的教育專家隊伍,帶動和促進全市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水平提升,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溫州市中小學骨干教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對象
(一)市第一層次骨干教師:省特級教師、市名校長、市名教師(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層次骨干教師:市教壇新秀、市教壇中堅、市教壇宿將(簡稱“三壇”);
(三)市第三層次骨干教師:市學科骨干教師。
下列對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學年已調離校長崗位的名校長,離開學校教學第一線和市、縣(市、區)教研、教師教育機構的名教師、“三壇”、學科骨干教師,沒有擔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齡35周歲及以上的教壇新秀、50周歲及以上的教壇中堅(到齡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經考核合格可延續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壇宿將。
二、考核內容
(一)師德修養。權重15分。
(二)骨干團隊建設及成效。權重20分。
(三)開設公開課、講座。權重15分。
(四)課題研究或論文(著)撰寫。權重15分。
(五) 讀教育專著。權重5分。
(六)自我發展及教育教學創新。權重10分。
(七)學校本職工作考核。權重20分。
三、考核標準(詳見附件1)
四、考核辦法
(一)市、縣(市、區)教育局分別建立名師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溫州市名師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教學研究院),聘請專家,組織相關人員對骨干教師進行考核。市教育局負責第一層次骨干教師和市直學校第二層次骨干教師考核工作;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第二、三層次骨干教師考核工作,市直學校負責本校第三層次骨干教師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對縣(市、區)第二層次骨干教師考核工作進行終審。
(二)采取專家考核(占70%)和學校民主測評考核(占30%)相結合辦法。專家考核根據骨干教師學年度目標考核的內容和標準,逐項對照審核,量化評分。學校考核采取考評對象述職、全體教師或同學科教師參與、民意測評的辦法,對骨干教師職業道德、教學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個方面進行測評。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學年末。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觀公正,嚴格按程序操作,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辦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個人對照考核標準自評。符合標準的對象,由骨干教師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請。第一層次和市直屬第二層次骨干教師向溫州市名師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市、區)第二、三層次骨干教師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屬第三次骨干教師向所在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報告,并填報《溫州市中小學骨干教師20xx學年度目標考核表》(附件2),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對象應在所在學校(單位或校區)教職工大會上進行述職和民主測評。
(三)組織專家考核,審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結果,報考核領導小組,市、縣(市、區)名師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
(五)公布考核結果并進行公示。
六、考核獎懲
考核獎勵按照溫州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xx〕18號)第八條執行。實行一學年一考核,一學年一獎勵。不申請不考核;連續兩次不申請考核者取消其榮譽稱號。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師稱號:
(一)專家考核(70%)、學校民主測評考核(30%)兩者總分低于60分;或專家考核分數低于40分;或學校測評基本稱職、不稱職票數合計達到40%以上,其中不稱職占20%及以上。
(二)熱衷于第二職業、亂辦班、有償家教、帶寄讀生等,經查實,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
(四)工作責任心不強,出現責任事故被一票否決的;
(五)有其他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
七、考核時間安排
(一)3月至4月,開展宣傳發動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師考核報名工作。各縣(市、區)教育局將第一層次骨干教師考核材料,市局直屬學校、單位將第一、二層次骨干教師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報送溫州市名師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教學研究院108室)。聯系人:張伶,聯系電話:,電子郵箱:。
(三)7月,完成考核評審工作,發文公布考核結果。
八、報送材料
(一)《溫州市中小學骨干教師20xx學年度目標考核表》(書面,一式二份)。
(二)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經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按照《溫州市中小學骨干教師20xx學年度目標考核表》填寫內容的順序裝訂成冊)。
(三)《溫州市中小學骨干教師20xx學年度目標考核匯總表》(見附件3、4)(書面一式一份并附電子稿)。
(四)《20xx學年度溫州市骨干教師未參加考核對象匯總表》(見附件5)(書面一式一份并附電子稿)。
(五)《溫州市中小學骨干教師20xx學年度目標考核民主測評表》(見附件6)《溫州市中小學名校長20xx學年度目標考核民主測評表》(見附件7)《溫州市中小學名班主任20xx學年度目標考核民主測評表》(見附件8)(留學校、單位備查)。
九、本方案解釋權在溫州市名師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為適應教育教學改革,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骨干教師隊伍,鼓勵教師在學習和研究的狀態下工作,同時,也為了更好地在整體上推進我校教師隊伍的建設,對照沙區示范初中的辦學標準,特制定我校骨干教師評選方案及實施細則。
一、 考核對象
學校骨干教師培訓班學員。
二、 考核辦法
1、個人申請,評選領導組對照條件,量化打分。
2、評選擬訂名額為10名以內。以后每兩年評審一次,評審時間暫定為下一年的10月份
3、提供的有關證件或材料須是原始有效的。
三、評選考核小組
組長:張克運
副組長:何宗泮 王啟林 鄧向東
成員:張敏 楊東省 皇英 羅達英 錢頤 孫大安
四、一票否決
1、不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有違法亂紀現象。
2、 經過學校行政領導組集體研究,認為不支持學校工作或不服從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安排者。
3、不滿工作量(有特殊原因而不滿工作量,時限不能超過一年)。
4、近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在教學期間內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者。
6、未經學校允許外出兼課者或開展有償家教或從事第二職業者等。
7、提供的材料有弄虛作假者。
五、考評指標及量化分值
(一)、師德師風(8分):依法執教,廉潔從教,敬業樂業,關愛學生,尊重家長
合格4分,良好6分,優秀8分
(二)理論學習(6分):
讀一本書,寫心得體會4分;參加理論學習,有筆記2分
(三)教學實踐:(60分)
1、教學成績:(17分)
(1)在學校的學生評價中,每學期得分在年級排名前五名的為2分,在5—10名得1分(每學期考核一次)。
(2)教學效果進步很大15分;教學效果進步較小10分;無進步8分。
2、教案:教案完整規范為2分;
3、優質課:(6分)
校、區、市級示范課或觀摩課分別為2分、4分、6分。(計最高級別,不累計)
4、常規課(10分)
(1)組織教學2分 (2)課堂引導2分 (3)課堂效益2分
(4)作業批改2分 (5)課后輔導2分
5、教育活動(6分)
(1)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3分
(2)完成一份教育案例分析3分
6、教學常規(4分)
(1)不遲到2分 (2)佩帶校卡 1分 (3)使用普通話1分
7、幫帶工作:(15分)
(1)培養的青年教師成效顯著。2分
(2)輔導的青年教師獲獎。1分
(3)在各類教師培訓活動中承擔授課任務。2分
(4)督查所在的備課組的教育教學活動10分
(四)教改科研(26分)
1、課題研究:參與課題研究。按校級2分、區級3分、市級及以上5分。
(計最高級別,不累計)
2、論文:
(1)發表教育教學論文。按區級2、市級及以上4分。(計最高級別,不累計)
(2)教學論文、案例等評比獲獎。按區級2分、市級及以上4分。
(計最高級別,不累計)
3、集體教研:
(1)積極參加校、區教研活動(3分)
(2)組織校本教研專題講座,校內1次2分、市區級1次3分,累計不超過5分
(計最高級別,不累計)
(3)教研活動中專題發言,校內1次1分、市區級1次2分,累計不超過5分
(計最高級別,不累計)
(五)特殊貢獻獎(實行加分)
1、送課:為區內學校或對口支援學校送教(帶教)。5分
2、發揮特長,做出突出貢獻或榮獲國家、地方政府頒發的特別獎勵。(10分)
3、督查所在的備課組的教育教學活動,成效顯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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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村級班子建設,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勵、表彰和約束機制,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原則和對象
考核堅持客觀公正、發揚民主、注重實績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考核對象為村兩委班子及其成員。
二、考核計分辦法
按照基本分100分,采取加分、扣分、累計計分辦法,平時考核每月進行一次,由具體的責任部門和分管領導負責記錄、打分,黨政辦負責匯總,并及時公布,集中考核分半年初評和年終總評,平時考核計入年終成績。
(一)會議、出勤考核(10分)
1、鄉黨委、政府召開各類會議、召集各類活動,需要村干部參加的必須參加,并集中點名,凡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無故不參加會議每次扣4分。請假須向主持人請假。
2、實行村干部外出請銷假制度。凡未具備假條或有假條未經批準就離開工作崗位視為曠工,每次扣5分。
(二)黨群紀檢工作 (15分)
1、按要求開展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并做好記錄,計2分。缺一次扣2分,記錄少一次扣1分。
2、規范并深化?村務公開?工作,計2分;每年4次定期村務公開,少一次扣1分;嚴格執行村財鄉管制度和三資管理規定,按要求定期向鄉財政所報帳,執行好的計3分,差的酌情扣分;如由于村務、財務不公開,管理不規范而發生上訪的本項不得分。
3、加強村級組織建設,計6分。積極抓好以村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班子建設,計2分,班子不健全不得分;兩委班子不協調,視情扣分,正常開展?黨員活動日?活動,并利用遠程教育抓好正常的教育活動,為群眾提供信息咨詢服務,計2分,如黨員活動開展不正常、遠程教育設備運轉不正常的,視情扣分;做好黨員發展工作,計2分,發展黨員違反規定程序的,每起扣2分;繳納黨費不及時的,酌情扣分。
4、黨風廉政建設計2分。自身廉政建設(1分),視情計分;村內重大事項民主決策情況(1分),酌情計分。
(三)經濟建設工作(15分)
1、完成鄉分解下達的經濟指標得2分,一般的得1.5分,差的不得分。2、制定集體經濟發展規劃且執行情況好的得2分,未制定或未執行的不得分;3、集體經濟收入逐年增加且及時化解村級債務的得3分,與去年持平的2分,遞減的不得分,收入增加但不化解債務的不得分。4、因地制宜調整產業結構占3分,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5積極發展特色產業,規范和發展農民合作組織,為農民發展生產提供服務,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6、農民收入占2分,農民收入有實質性增加的得2分,持平遞減不得分。
( 四)村內基礎設施建設(15分)
通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爭取上級項目、資金等渠道,積極搞好村內公益事業,1、道路建設占2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2、水利建設占2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3、設施農業占4分,好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不得分;4、辦好教育、文化、衛生等陣地建設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不得分;5、積極為群眾辦好事實事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不得分。
(五)社會保障情況(15分)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落實情況占4分,村民合作醫療參保率達到100%的得4分,100%-95%得2分,90%以下不得分。2、低保戶、五保戶、殘疾人、貧困戶等弱勢群體救助政策落實情況占2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農村低保申報及審核出現違規的不得分,3、按時完成新農保群眾籌資工作占4分,參保率達到100%的得4分,100%-95%得2分,95%以下不得分;4、完成勞動力轉移、培訓任務占5分,視情況計分。
(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信訪工作(20分)
1、及時調處農村各類矛盾糾紛,把問題解決在村一級,計8分。遇突發性事件時,應在第一時間或現場實施調解和指揮,達不到要求每起扣2分;如不認真研究解決就上交管理區領導的,每起扣2分,上交鄉黨委政府的,每起扣4分。
2、抓好信訪工作,不發生縣以上集體上訪,計10分。未及時發現和勸阻而出現到縣、市有關部門集體上訪的,每起扣2分,去省的每起扣4分,去北京的每起扣6分,知情不報的每起扣3分,如因解決不力、不公而造成上訪的每起扣4分。
3、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計2分。發生生產事故或火災一起扣1分,造成人員傷亡的每起扣2分。
4、做好?平安村?創建工作,計2分,視情計分。
(七)其他工作(10分)
按時完成本職工作,全面完成鄉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中心工作,計10分,視情計分。
三、考核程序
對村?兩委?班子的考核每半年進行一次劃類。村級班子的考核等次分為一類班子、二類班子、三類班子。具體考核標準和細則參照 ?三評?工作中的標準制定。在年度考核等次確定過程中,三類班子原則上掌握在5%左右。對村級班子成員的評議根據工作實績和有關情況評定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
1、組織考核。一是總結自查。各村?兩委?班子每半年對工作進行自查,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形成書面工作總結。二是述職述廉。鄉考核組主持召開由村?兩委?班子成員、全體黨員、村民代表、大學生村干部參加的年度述職述廉大會,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分別代表班子進行述職述廉,認真總結半年來的工作特別是所承諾事項的完成情況;其他班子成員向鄉考核組遞交年度工作總結。三是進行民主評議。述職述廉結束后,按照《關于在全市村級組織開展?三評?工作的通知》(新組通[20__]7號)要求,對村?兩委?班子、村干部、黨員進行評議。四是個別談話。考核組和村?兩委?班子成員、部分黨員代表談話,深入了解村?兩委?班子及其成員的工作、作風等有關情況。五是擬定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組在考核的基礎上,對照考核指標及民主評議結果,擬定村?兩委?班子及其成員考核等次,然后報鄉黨委核定。
2、核定考核等次。民主評議村干部和評定村班子的標準,以《關于在全市村級組織開展?三評?工作的通知》(新組通[20__]7號)后附的標準為主。鄉黨委在匯總鄉紀委、人口和計劃生育指導站、信訪辦、黨政辦等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研究確定村級班子及成員年度考核等次。
3、公示。研究確定結果在適當范圍內公示。
4、審批備案。公示期滿后,鄉黨委對各村級班子及其成員的年度考核等次進行審批備案。
四、制約條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確定為三類班子:
1、村?兩委?班子主要領導關系不協調,不團結的;
2、連續三年以上未發展黨員的;
3、重復赴市越級集體上訪,到省、赴京集體上訪或赴京非正常上訪一次的;
4、計劃生育工作受到縣級以上黃牌警告的;
5、村義務巡邏隊組織不力,造成可防性案件發生的,或因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不力,導致民轉刑案件發生的;
6、不能按時完成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工作任務和年度目標的;
7、村內重大事項沒有運用?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引發上訪的;
8、具有其它嚴重問題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村“兩委”干部直接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1、不執行上級黨委、政府決定,完不成目標任務的;
2、與班子成員鬧矛盾,嚴重影響班子團結的;
3、因工作失職或瀆職,造成重大事故或惡性事件發生,造成不良影響的;
4、受撤銷職務以上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受黨政紀處分的村‘兩委’干部不得評為稱職或優秀等次
6、組織、參與或煽動群眾集體上訪或非正常上訪的;
7、民主測評優秀、稱職、基本稱職票在60%以下或不稱職票達到30%以上的;
8、具有其它嚴重問題的。
五、 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工作報酬的發放依據村級班子劃類和農村干部的評議結果確定。村?兩委?干部工作報酬中的基礎補貼每季度進行發放。績效補貼每年發放一次。
(二)對村?兩委?干部每年評議一次。村?兩委?班子為一類的,被評議為優秀或稱職的,績效補貼按100%發放,基本稱職的按80%進行發放,不稱職的不發放;村?兩委?班子劃為二類的,被評議為優秀的,績效補貼按100%發放,稱職的按90%發放,基本稱職的按60%發放,不稱職的不發放;村?兩委?班子劃為三類的,被評議為優秀的,績效補貼按80%發放,稱職的按60%發放,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不發放。績效工資的結余部分用于全鄉村干部的教育、培訓、獎勵等。
(三)在考核評議的基礎上,召開村?兩委?會議,根據黨員和村民代表的意見,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制定整改措施。對評議不稱職的村干部進行告誡,限期整改,整改時間一般為一年。對一年時間內仍不能整改,是支部委員的,進行組織調整;是村委委員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及有關規定罷免。對評定為三類班子的村,要采取措施,認真加以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組織調整。
(四)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及享受鄉副科級干部工資待遇且在職的農村黨組織書記,其工作報酬的發放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五)享受補貼的離職干部,凡經縣信訪部門確定為非法上訪、不配合鄉村工作的,停發離職補貼。
六、本辦法由鄉黨委負責解釋。
七、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為了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明確工作任務,強化工作職責,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建立健全科學的村干部管理考核評價機制,最大限度地調動和發揮村干部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努力形成創先爭優的良好態勢,特制定×××關于對村干部工作績效考核的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的村干部,指由財政發放工資的行政村“兩委”干部。
第二條 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對村“兩委”干部進行量化考核。績效考核由工作實績考核(80%)、民主測評情況得分(20%)和加、減分三部分組成。
一、工作實績考核(80分):
(一)黨建工作(15分)
1、“兩委”班子團結協調,戰斗堡壘作用強(2分)。鬧無原則糾紛,影響村集體正常開展工作的扣2分。
2、遵守黨風政紀,無違法違紀現象(2分)。出現一例黨員干部違紀違法現象的扣1分,直止扣完。
3、堅持黨內生活制度,黨內活動正常,按規定組織召開各類會議并有記錄(2分)。各類活動、會議無記錄的扣1分;未按要求開展活動及召開會議的扣2分。
4、認真開展“四議兩公開”工作法(5分)。村集體重大事項必須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開展,且程序規范,記錄齊全,記錄不齊的扣2分,沒有按要求公示的扣1分,扣完為止。
5、遠程教育按要求開展,配發的各類電教設備保存完好,并發揮作用(2分)。未按要求收看并記錄的扣1分,未發揮作用的扣2分。
6、黨員發展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并做到規范化(2分)。出現一例黨員發展不規范的扣1分;未及時培養入黨積極分子的扣1分;出現三年未發展現象的扣5分。
(二)經濟發展工作(15分)
1、制定了符合村情的任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向黨員群眾公開作出承諾(2分)。
2、年度工作計劃圓滿完成(3分)。
3、推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新增農業項目1個,(2分)。
4、加大土地流轉力度,建立合作社(3分)。
5、大力推進新農村建設,村容整潔、環境優美(2分)。
6、新增規模企業1個(3分)。
(三)精神文明建設工作(10分)
1、信訪維穩工作。未發生群體性事件、造成不良影響的(2分)。
2、治安穩定。村內糾紛調解及時,有臺賬、有記錄、有調解書(2分)。
3、文體活動設施配備齊全、維護到位(1分),積極組織群眾開展文化體育活動(1分)。
4、認真做好反邪教和宗教事務工作(2分)。
5、及時果斷處理各種突發案件(2分);對突發事件處理不及時、不到位,造成影響的,扣0—2分。
(四)計生工作(10分)
1、全面完成計生考核指標(5分)。每出現一起錯、漏報扣1分;每出現一例追溯期內突破考核目標的政策外生育扣2分,扣完為止。在區人口計生委檢查或抽查中問題較大,每次扣5分;在市計生委檢查或抽查中發現問題較大,倒扣5分;在省人口計生委檢查或抽查中存在問題,倒扣10分。
2、村級計生組織健全,村主職干部重視,計生服務聯絡員作用發揮好(3分)。
3、陣地建設規范,宣傳氛圍良好(2分)。
(五)村級事務方面(15分)
1、村級活動場所干凈整潔(2分)。
2、帶領黨員群眾抓好農業生產和農田基礎設施建設(2分)。
3、安全生產穩定(2分)。
4、黨務、村務、財務公開真實、全面、規范(4分)。鎮自行組織檢查發現問題的扣0.5分,未按時張貼的扣1分;經區檢查發現問題的扣0—3分。
5、帶頭執行坐班制度,每周至少坐班5天,帶頭推行為民服務全程代理、上門服務、馬上就辦等便民舉措,記錄民情日記和工作日志(3分)。
6、經濟發展環境好,沒有強行阻工、摻工現象(2分)。
二、民主測評(20分):
廣大干部群眾年終對村干部履行職責、完成年度工作承諾目標給予評價,群眾滿意率以群眾民主測評的方式進行,滿意和較滿意的票數占總票數的比例即為群眾滿意率。群眾滿意率90%(含90%)以上的得滿分,每下降1%扣0.5分。各村群眾滿意度考評結果由鎮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確定。
三、加、減分項目
(一)加分項目
1、新增集體收入過3萬元加 分;
2、新增納稅 萬企業加 分/個;
3、申請獲得上級資金扶持加 分;
4、獲得市級以上榮譽加 分/項。
(二)減分項目
1、如果發生非正常赴京上訪扣 分/件,非正常赴省上訪扣 分/件,非正常赴市上訪扣 分/件,非正常赴區上訪扣 分/件。
2、年度工作計劃未完成的一項扣 分。
3、對上級黨委政府布置的任務,故意推諉、未按時執行扣 分。
第三條 考核辦法 每年底考核一次,由鎮黨委牽頭,有關領導帶隊,抽調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考核組,深入各村通過采取聽匯報、實地查看、民主測評、民意調查等形式,對照考核內容逐項逐條進行量化打分,全面準確地了解和掌握村干部一年來的工作實績,并拿出考核意見,研究決定。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五個等次。綜合得分90(含90分)分以上為優秀,90分以下-80分(含80分)為良好,80分以下—70分為稱職(含70分),70分以下—60分為基本稱職(含60分),60分以下為不稱職。
第四條 考核結果與村干部的績效工資掛鉤
考核結果與村干部的報酬、獎懲、任用掛鉤,做到有獎有罰、獎勤罰懶、獎優罰劣。村干部被評為優秀的,績效報酬按100%發放;被評為良好的,績效報酬按80%發放;其它的按60%發放。
為全面了解和準確掌握村干部履職盡責情況,客觀、公平、公正的評價村干部,加強對村干部的管理與監督,根據有關干部考核管理辦法,特制定村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組織:
由大潭辦事處黨工委組織成立考核小組負責對村干部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辦事處黨工委。
二、考核對象:
村“兩委”班子成員,包括村黨總支部(支部)書記、副書記、支部其他委員,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村委會其他委員。
三、考核時間:辦事處黨工委每年底對村干部組織考核一次。
四、考核原則:
1、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
2、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
3、堅持注重實績的原則;
4、堅持群眾公認的原則。
五、考核內容:
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
1、德:思想堅定,政治立場鮮明,道德意識強,組織原則性強,為人正派,善于團結同志,群眾觀念強,模范表率作用強。
2、能:崗位能力強,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和水平,能夠駕馭本職工作。
3、勤:工作勤懇,作風扎實,責任意識強,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
4、績:工作注重實效,能夠創造性地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5、廉: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做到自省、自警、自律、自勵。
六、考核方式:
1、工作述職:村干部在村民代表或黨員大會上進行述職。
2、民主測評:組織村民代表或黨員代表及村工作人員進行民主測評。
3、個別談話:由考核小組人員分別找考核對象進行談話。
4、召開座談會:由考核小組人員與村干部或村民代表或黨員代表進行座談。
七、考核評定:
考核評定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
八、考核結果反饋:
考核結束后,由考核小組采取個別談話、張榜公布的形式,在適當時間將考核結果予以反饋個人,公布于眾。
九、考核結果運用:
考核結果作為村干部評先薦優、提拔任用的依據,對考核不稱職的村干部當年不得評為先進和提拔,組織上對其實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不稱職的由辦事處黨工委按照組織程序予以免職或要求其自行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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