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餓的毛毛蟲》作者艾瑞克·卡爾出生于美國紐約州的錫拉丘茲。他年近四十才開始創作圖畫書,迄今為止,已經創作了《棕色的熊,棕色的熊,你在看什么?》(Brown Bear, Brwon Bear, What Do You See?,1967)、《1,2,3,去動物園》(1,2,3To The Zoo,1968)、《好餓的毛毛蟲》、《好忙的蜘蛛》(The Very Busy Spider,1985)、《爸爸,請為我摘月亮》(Papa, Please Get The Moon For Me,1986)等七十多本色彩繽紛的拼貼畫風格的圖畫書,被翻譯成了三十多種語言,小讀者遍布世界各地。2002年12月,他的個人美術館——艾瑞克·卡爾圖畫書美術館在馬薩諸塞州開館,這也是美國的第一個圖畫書美術館。繪本《好餓的毛毛蟲》講述了饑餓的小毛毛蟲不斷地進食,最終從幼蟲蛻變成美麗的蝴蝶的故事。
好餓的毛毛蟲
星期三毛毛蟲吃了三個李子,可還是好餓。
星期六,他吃了一塊巧克力蛋糕、一個冰淇淋、一根黃瓜、一塊乳酪、一條火腿、一根棒棒糖、一個櫻桃派、一根香腸、一個杯子蛋糕和一片西瓜。那天晚上,毛毛蟲肚子痛了。
毛毛蟲變成了一只漂亮的蝴蝶
老漁聊繪本故事:圖畫書是用來感受快樂的
各位爸爸、媽媽、小寶貝,請不要懷疑,《好餓的毛毛蟲》是我見過的最受歡迎的圖畫書之一。在蒲蕾英信用繪本館中我一下收藏了6本,其它圖畫書一般情況下我只收藏2-3本。為什么會這樣呢?沒有別的原因,小寶貝們太喜歡這只毛毛蟲了。
大人們也喜歡這本書,理由非常多。有的說這本書可以教會孩子數字;有的說可以教會孩子吃東西不能亂吃的道理;有的說可以學會星期一到星期日的表達方法;有的說書里面蘊藏了“破繭成蝶”的深刻寓意……可是我卻要說,如果這本書沒有它的基本特性--能讓孩子感受快樂--如果沒有這個基本特性,它就永遠沒辦法成為如此受歡迎的圖畫書。
繪本大師松居直在他的著作《幸福的種子》中講過這樣一段話:圖畫書對幼兒沒有任何“用途”,不是拿來學習東西的,而是用來感受快樂的。而且一本圖畫書越有趣,它的內容越能深刻地留在孩子的記憶里,在成長過程中,或是長大成人后,他自然能理解其中的意義。
我相信,當幼兒反復閱讀這本書之后,書中的內容已經成為他永遠的記憶,而里面的道理則會在孩子成長的不同時期為他開啟不同層次的啟明燈。
無處不在的“蟲洞”
估計是凡接觸過圖畫書的人都讀過《好餓的毛毛蟲》,而是凡讀過《好餓的毛毛蟲》的人應該都被書中被毛毛蟲啃出來的洞洞吸引過吧?書中,毛毛蟲在吃東西時,中文版本的譯文是:星期一,它吃了一個蘋果。而英文原版則使用了更有趣的“ate through”這一動詞短語,意思是“吃透了”!
有一個小朋友在讀這個故事時,跟他的媽媽玩起了從蟲眼里面相互看對方的游戲。
而另一個小朋友則玩起了這樣一個游戲:把小手指從洞洞里伸過去,假裝毛毛蟲從水果里面爬過去!
各位爸爸、媽媽、小寶貝,你們知道嗎?圖畫書同一般的書相比在設計上更加考究,比如前后環襯——硬皮精裝版打開后的第一頁和最后一頁。你們注意到了嗎?《好餓的毛毛蟲》的環襯上面有好多被毛毛蟲啃穿的色塊,如果您細心觀察,會發現這些色塊其實就是書中各種食品的顏色!看來,毛毛蟲不但啃透了各種食物,還啃穿了畫家的顏料盒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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