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事件是怎么回事
最近,“鮑毓明”三個字屢屢被送上熱搜,是因為他做了讓人神共憤的事情——性侵養(yǎng)女達三年之久,廣大網(wǎng)友怒了,不少明星也紛紛發(fā)聲,進行討伐,案件更是一波三折,下面我們就來簡單梳理一下該事件的經(jīng)過。
4月8日,澎拜新聞報道了《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養(yǎng)女四年 警方立案》的消息,爆料人稱,煙臺某上市公司高管自約2016年起性侵14歲養(yǎng)女小蘭(化名),公安部門已經(jīng)辦理。
4月9日,涉案高管9日對《中國經(jīng)營報》記者表示:“事情并不是像她說的那樣,事情說起來話長,但我和她從來沒有以‘養(yǎng)父女’的關系相處。公安機關也查過,知道我是清白的。”
4月9日,山東省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官方微博發(fā)布《案情通報》稱,經(jīng)偵查,認為鮑某某不構成犯罪,遂于2019年4月26日決定撤銷此案。后根據(jù)當事人及其律師提供的一些新的線索,2019年10月9日決定再次立案,并做了大量調查取證工作。
4月11日,鮑毓明的姐姐回應稱小蘭與弟弟并非父女關系,在問及兩人是戀人關系嗎?她回答說要等公安機關通報。
4月11日,煙臺市公安局官方微信號發(fā)布通報稱,關于一女子控告鮑某某性侵一案,煙臺市公安局已組成工作專班,并商請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對前期芝罘公安分局偵辦的案件事實及公眾關注的相關問題正在進行全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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