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知道為什么,我總是喜歡上那些并不喜歡我的人,因此我常常覺得很痛苦。而我現在雖然在戀愛,可很多時候也能感覺到對方并不是真的喜歡我……我想不明白這是為什么,我是不是停止不了這種循環了?”
這個問題讓我想到電影《被嫌棄的松子的一生》中的主人公松子。松子從少女時期開始,就始終懷抱著對美好愛情的幻想和憧憬,毫無保留地去愛別人。可是,松子也總是愛上那些不夠愛她,或是沒有能力給她一段健康親密關系的人。因此,直到她短暫的一生走到終點,也沒能得償所愿。
如果你也有相似的煩惱和困惑,別擔心,這并非什么“命運的詛咒”,也不是罕見的“疑難雜癥”。這背后有具體的原因,也有好的解決方法,希望今天的文章能帶給你一些相關的幫助。
Ta是不是真的喜歡你
其實沒那么容易辨別
很多時候,識別一個人是不是真的喜歡自己,其實并非易事。很多時候,人們總是跟不夠喜歡自己的人在一起,是因為他們在很長時間中沒有意識到,對方其實不那么喜歡自己。
這是因為,我們對愛的理解其實是有很多誤區的。而正是由于這些關于愛的誤解,使我們常常把一些別的東西錯當成了對方愛自己的表現。
1. 語言好壞都是一時的,行動才是你需要關注的
真的喜歡你的人會在行動中把你的利益看得很重,甚至為了你妥協自己的需要,犧牲自己的利益。很多人在關系中會把言語看得太重。我們記得對方一句諾言、或是一句惡語,通過這些言語判斷對方對自己的情感。因為一句諾言快樂,因為一句惡語痛苦。但其實語言永遠是瞬間的,它是情緒性的,它什么都不能擔保、也什么都無法說明。說的人也沒有想過,自己還會變。
只有行動能成為你判斷一段關系的依據。忘記ta說過的一切。Ta做了什么?在某個情境中,ta是如何選擇的?ta是選擇了優先照顧自己的需要,還是優先照顧你的需要?在你們關系的大部分情境中,ta的選擇是什么樣的?
如果行動中已經能夠看出明顯一致的趨勢,那就是你該信任的至少能代表一段較長時間的結論。
2. 別把其實不對的行為誤解為愛的表現
印象中大概是從中學時期開始,“霸道總裁”類的小說和電視劇突然流行了起來。除了標配的高、富和帥以外,他們的另一大特色就是對另一半有極強的占有欲、控制欲和嫉妒心。他們會打著像是“因為我愛你”、“你是我的人”這樣的名號,肆意入侵對方的邊界,約束對方的行為。
對關系中錯誤行為的浪漫化,加深了我們對愛的誤解。說著愛你,卻限制你和朋友之間的正常來往;說著愛你,卻莫名不準你做自己喜歡做的事;說著愛你,卻常常讓你感覺如履薄冰,似乎連基本的自由都受到了威脅。事實上,過強的占有欲和控制欲通常都并非出于對伴侶的愛,而更像是一種自我滿足,也是一種過度自戀的表現。
很多人會覺得,對方那樣的為我吃醋,難道不是因為太在乎我、太愛我了么?很可惜,答案是未必。當所謂的吃醋演變成了對你生活的過度干涉,甚至完全不顧你的個人意愿時,就不再是喜歡了。因為Ta不惜為了自己的心理感受,傷害你的生活和感受。沒有尊重的關系,只是單方面滿足自己的自私。
3. 你需要把激烈的情緒和喜歡區分開來
還有一種情況也常常被誤當作愛的表現,那就是一些激烈情緒的流露。比如說,對方可能會為了你痛哭流涕,為了你歇斯底里,為了你做一些看似很瘋狂的事情,甚至不惜傷害自己。但這些都不能成為Ta是真的喜歡你的證明。
我們曾經寫過的電影《兩小無猜》中朱利安和蘇菲,這兩個人的癡纏糾葛持續了二十年,他們的情感激烈而又熾熱,可以為了對方做任何事。但,這并不代表他們懂得什么是愛。他們那種激烈的、失控的情緒灼傷了他人、對方和自己,這使得兩人最終也沒能走向一個好的結局。
真正的喜歡和愛,是去尊重對方的需要和感受,是去考慮什么是對對方好的,去了解什么是對方想要的,尊重對方的意愿和自主的選擇。把自己強烈的情緒宣泄給對方,仍然是自己的一種需要而已。
每個人都會自私,但因為喜歡,我們會努力尋求一種共贏的方式,而喜歡地程度越多,我們會在越多的時候,選擇把對方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利益之前。所有的關系中,都一定存在需要妥協的時刻。那些心甘情愿妥協的時刻,就是你們雙方確認喜歡存在的時刻。
為什么你總是喜歡上不喜歡自己的人?
一個首要的原因,是很多人把自己痛苦的時刻,錯誤理解為“這說明我真的很愛ta”。所以,在喜歡上不喜歡自己的人時,他們頻頻感受到自己被對方刺痛,而他們不斷把這解釋為“自己真的在乎對方”,“即便這樣我仍然被對方吸引,ta一定是特別的那個人“。
精神分析大師Charles Brenner 曾經指出,我們心靈運作最基本的機制就是“趨樂避痛”。但在這些人身上卻不是如此。這就是“認知”對我們的心靈施加的欺騙。影視劇、言情小說,告訴我們虐戀才是愛得深。我們的頭腦在痛苦和深愛中畫上了錯誤的關聯。
然而,痛苦固然是愛的一部分,但不要忘了,快樂也是的。你并不喜歡那些給你帶來很多痛苦的人,你的本能原本會這樣告訴你。你只需要反復告訴自己,你因為一個人感到快樂,才更能說明你喜歡那個人。
除此之外,總是喜歡不喜歡自己的人,或是甘愿待在這樣一個人身邊,有一個主要的原因還是低自尊。低自尊者總是覺得自己不夠好,相信自己配不上美好的事物和人。
因此,當這群人面對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時,他們才會感到真實:這就是世界該有的樣子,ta看到的是真實的那個“不夠好”的我。而那些很喜歡他們的人,讓他們感到不適,他們在這些人面前找不到真真切切的自我感。我們會首先追求真實的存在,然后才追求幸福的存在。當我們認為“不被喜歡”才是應有的真實,我們永遠也走不進一種快樂的人生。
另外,還有一種常見的情況,就是只喜歡(至少在一開始)不喜歡自己的人,并且沉迷于努力讓這樣的人喜歡上自己。而在對方終于喜歡了自己之后,就又沒有了興趣。
這看似和上面那種愿意妥協的情況十分不同,但其實本質上也與低自尊有關。這類人因為無法從心底認可自我的價值,所以不斷通過“讓不喜歡自己的人喜歡上自己”這件事來證明自己是有魅力、有價值的,是值得被愛的。而對方喜歡上自己以后,一切又變得不真實了(而令自己厭惡了)起來。潛意識在說,“這不是我應得的”。同時,他們也不再能從這種方式中得到提升自尊的幻覺了。
除了自尊水平,一次又一次地喜歡上不喜歡自己的人,還有可能是陷入了一種創傷的強迫性重復。簡而言之,就是那些曾在愛中受過傷害的人,因為潛意識里想要改變當初的結局,所以一遍又一遍地將自己置身于一種‘類似的創傷極有可能重新發生’的處境中,希望改變事件的結局。
然而,后來的臨床經驗中,學者們發現,盡管弗洛伊德認為,人們重復的目的是重獲掌控,但現實中,人們幾乎從來無法如愿。強迫性重復導致了更多的受難,有時是受害者自己的受難,有時是其身邊人的受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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