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就要迎來自己結婚十周年,找個安靜之處,回想這十年的婚姻生活。婚姻的最初幾年,我和愛人的矛盾都是在一些看似明顯的點上。例如接納(彼此接納、自我接納)、安全感等,由于不同生活背景帶來的問題。隨著彼此的成長,逐漸建立了解和信任,挑戰也開始“轉型”。
我以為愛人已經接納了我,所以也就幸福地我行我素。直到有一天,他悶聲悶氣地說:“你就這個樣,我也不想你能有什么改變,大不了我忍著……”
委屈與不解霎時間積郁于胸,接納了怎么會有不得已而忍之的狀態呢?當然經過將近十年的婚姻,我已經不是隨便埋怨愛人“你不愛我”的小女生了。我清楚地知道他表達愛的方式,但卻為他內心這點勉強深感不安。
要是以前,我的第一反應肯定是埋怨對方,但十年的婚姻讓我知道這種感受不是用苛責可以改變的。他說的是真實感受。可是我該怎么辦呢?在不知不覺中我仿佛給對方制造了一個很大的包袱。
深夜,我跪在客廳地板上。雖然沒有爭吵,我卻感覺到深深的隔閡。我問自己,究竟哪里錯了,哪里需要更新。
我想起,房間整潔常常是我和先生的分歧點。我自己不會打理,經常衣服亂丟。而整理家對我來說重點在于衛生。所以每次的大掃除過后,家里看不到明顯的變化,只有地板變干凈了。而先生則重視整齊,不喜歡桌子上亂放東西,起床一定疊被。每次他說我,我都有理由:“一定量的時間只能選擇整理或者打掃,你不干,自然我說了算。衛生對我們是實際的,整齊與否是給別人看的。”也許這是他無奈的原因?
先生喜歡味道重的湯,而我則以健康為由總給他白湯喝。我像一個持有真理的人,從沒覺得自己有什么問題。直到聽到先生這種無奈的感嘆。
我一直的論調都堅持:愛我,接納我的全部。突然間,我明白了,我所要求的接納不僅僅包括接受,還包括為了對方做出改變。既然我要求對方為了愛我而改變標準,為什么我不可以呢?我看出自己的自私。
我領悟了:我不再糾結對方是不是完全地愿意為我犧牲,而是希望自己成為那位為了愛他而改變的人。這種改變包括一種自我的犧牲,放下自己認為對的,考慮對方的益處。
第二天,我找了個小時工和我一起收拾。她幫我整理,我來把關。晚上愛人下班回到家,半天沒說話。我問他:“怎么樣,還滿意嗎?”“何止是滿意,真是太滿意了!我真是要刮目相看了,原來我老婆也是能改變的。”
感謝婚姻給我上的這堂課,不斷地更新和改變才是生命活力的表征。以鮮活的形象出現在對方面前,給對方帶來光亮。這樣我們這些已婚者的在節日里就不用僅僅停留在緬懷過去了,而是真實地欣賞對方,享受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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