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晚,溫州市區雙嶼街道一名女子拉著一名男子來到鹿城公安分局雙嶼派出所“警燈工程”崗亭,說這名男子欠她錢死活不還。然而,民警調查發現,原來是“婚外情”鬧出的一出狗血劇。
27歲的貴州離異女子王某在鹿城工業區某鞋廠上班,半年前的某一天,她和35歲的車間管理員張某一起加班到很晚。兩人一起出廠門時正在下雨,張某馬上脫下外套給王某遞了過去,這讓離異后一直缺少男人關愛的王某非常感動。自那以后,兩人便開始有了些工作外的接觸,雖然張某已經結婚并有孩子,但兩人還是漸漸地發展為情人關系。
經過半年的交往,王某慢慢覺得張某并沒有剛剛接觸時那么好,脾氣暴躁,性格與她不合,便向張某提出分手并要求付給她5000元“分手費”。張某同意分手,卻不愿付“分手費”,于是,雙方發生爭執。王某便報警稱有人欠了債不還,而且還要打她。民警了解具體情況后,才知并不是經濟糾紛,而是情債糾紛。但王某稱之所以要求張某賠她5000元,是因為半年來自己曾經陪他睡過多次覺。民警對她說,如果因此要錢,就變成賣淫嫖娼了,還要依法處理。聽了此話,王某害怕了,忙說不再要“分手費”了。最后,雙方在民警嚴肅的批評教育下,都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示不再做出對不起家人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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